一、什么是病假工资:
病假工资指的是职工在生病、非因工负伤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依法享有的带薪休假的权利,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一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二、医疗期间: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有关规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三、病假工资计算: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疾病休假工资为: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疾病救济费为:
(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生病在所难免,为了维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需要了解清楚病假工资是怎么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