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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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法网 2017-07-21 10:54
有时候,因为种种原因,会发现房屋赠与的这种法律情况。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进行房屋赠与,在过户的时候都是有一定的流程的,那么房屋赠与过户流程是怎么样的呢?房屋赠与过户流程法律规定是什么?关于这些问题,找法网“房屋赠与过户流程”专题将详细介绍有关房屋赠与过户流程的知识,例如:办理房屋赠与免个税的流程;房屋赠与过户程序规定;办理房屋赠与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欢迎大家参阅!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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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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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部分(包括50万元),按1%计算;即每增加1万元加收100元;50万收5400元;
5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部分(包括500万元),按0.8%计算;即每增加1万元加收80元,500万元收4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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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答
Q:外公过世,没有遗嘱,房屋写的外公一个人的名字,所有房屋继承人都同意把房屋赠与外孙,请问应该走什么程序和需要什么材料?谢谢
A:起草一份赠与协议,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A:你好,如果方便的话建议写赠与协议最好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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