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也可以称之为国家的一种福利房,对于经济适用房的买卖要注意什么问题,下面找法小编来跟大家说说经济适用房买卖的相关问题附有相关政策。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那么经济适用房买卖有哪些问题是值得注意的?请见下文。
找法网 2017-07-12 16:39
总会有那么一群人,他们生活在社会的底层,却拥有一个买房的梦,为了这个梦想他们不辞劳苦,但现实的房价却让他们望而却步。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完善,于是便有了他们可以购买的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那么,你知道究竟具体的什么是经济适用房呢?经济适用房如何购买吗?经济适用房买卖又要注意哪些问题呢?等等这些问题,相信也是不少人的疑惑。找法网为大家准备了“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专题,今天就请跟随找法网小编的步伐,一起来看看吧!
经济适用房也可以称之为国家的一种福利房,对于经济适用房的买卖要注意什么问题,下面找法小编来跟大家说说经济适用房买卖的相关问题附有相关政策。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那么经济适用房买卖有哪些问题是值得注意的?请见下文。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在经济适用房交易的过程中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找法网小编在下文为您解答!
依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经济适用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
对于经济适用房,许多人都是“听得多,但是摸得少”,因而了解很少,并不知道什么是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字面意思就是就是政府给黎民百姓的福利房,那么究竟什么是经济适用房呢?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适)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中规定,销售对象主要是家庭年工资收入3万元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同等条件下优先销售给教师和离退休职工。须由职工所在单位(无固定职业者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住房、收入情况调查和审查证明。
经济适用房销售的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最低基准价为每平方米1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
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合同是否可以转让?实践中,个别购房人购买不满五年即转让给他人,其转让合同效力如何,存在两种不同观点。详细请阅读下文了解!
经济适用房作为列入国家计划,由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保本微利价出售的住房,是国家在房价较高,住房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形势下,为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出的政策性安排。鉴于此类房屋的特殊性质,国家及地方政府对其建设、购买、使用、交易均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践中,个别购房人购买不满五年即转让给他人,其转让合同效力如何,存在两种不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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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答
A:您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Q:在广州市购买了经济适用房,作为共同审请人的配偶可以购买商品房吗?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
A:不可以再购商品房,除非放弃经济适用房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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