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关于贪污罪、受贿罪2016年的定罪量刑标准,刚刚公布实施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至第3条分别规定了贪污罪、受贿罪的三档法定刑的具体适用标准。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1条至第3条分别规定了贪污罪、受贿罪的三档法定刑的具体适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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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法网 2017-06-29 19:09
受贿罪这个罪名,在现今随着“打老虎”的行动的不断开展,而使得不少人都有所了解。因为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对于金钱的犯罪屡见不鲜了,而受贿罪就是其中一个常见的罪名。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那么对于受贿罪又是怎样判刑和它量刑又是怎样的呢?对此,今天找法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受贿罪量刑标准专题,为大家详细讲解受贿罪量刑标准的有关知识,欢迎大家前来阅读与咨询。
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关于贪污罪、受贿罪2016年的定罪量刑标准,刚刚公布实施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至第3条分别规定了贪污罪、受贿罪的三档法定刑的具体适用标准。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1条至第3条分别规定了贪污罪、受贿罪的三档法定刑的具体适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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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罪如何适用死刑?刑法修正案(九)对贪污受贿犯罪做了较大修正,其中对于贪污罪、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重大调整,尤其是对两罪的死刑适用作出了重要修正。
刑法修正案(九)对贪污受贿犯罪做了较大修正,其中对于贪污罪、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重大调整,尤其是对两罪的死刑适用作出了重要修正。基于刑事立法的上述调整,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贪污贿赂解释”)也适时作出了合理调整,对于实务上如何正确适用死刑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知道,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会受到刑事处罚。如果被判处受贿罪的,会被开除公职。那么,受贿罪如何减刑呢?
达到减刑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减刑只能适用于特定的对象。依照我国刑法第78条之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刑九》区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确定了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三个量刑档。
贪污、受贿罪的定罪处罚标准,《刑九》主要作了两个调整:一是取消贪污、受贿罪定罪处罚的具体数额规定,代之以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这样较为原则的规定,具体的数额标准交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掌握,或者“两高”制定司法解释予以确定。二是改变单纯“计赃论罚”的做法,代之以“数额+情节”的规定,突出数额之外其他情节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这两个调整的重要性在于,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司法中严重存在的罪刑失衡问题。
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的,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清廉性,如果达到法定定罪数额的,会构成受贿罪。那么,受贿罪能判缓刑吗?
一、受贿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但不应狭隘地理解为现金、具体物品,而应看其是否含有财产或其他利益成分。这种利益既可以当即实现,也可以在将来实现。因此,作为受贿罪犯罪对象的财物,必须是具有物质性利益的,并以客观形态存在的一切财物。包括:货币、有价证券、商品等,另外,对受贿人而言,其所追逐的利益的着眼点,既可以是该财物的价值,也可以是该财物的使用价值。所以,受贿罪中的贿赂:财物,从一定意义上说,属于商品范畴。
法律解答
Q:非国家人员受贿罪,现在人在看守所,因为整件事情牵连人员很多,我现在想办取保候审!
A:看金额多少?性质如何?委托律师依法会见嫌疑人办取保手续。
Q:我一个朋友受贿4.5万元不到12天就把钱已退回本人。当时检察院未立案,现在检察院的人说是听到税务局在查账才退的钱,这样检察院能不能起诉
A:检查院认为构成起诉条件便会提起公诉。 从您的表述判断收受贿赂已经构成,存在退赃情节,可以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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