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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关于彩礼返还的规定

找法网  2017-05-10 14:46

 
新婚姻法关于彩礼返还的规定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1950年、1980年《婚姻法》和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均未对婚约和聘礼作出规定,且都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但目前我国很多地方仍存在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订婚的彩礼也在不断提高,小到金银首饰,大到上万元的现金、汽车、住房等。一旦双方最终不能缔结婚姻,则彩礼的处置问题往往引发纠纷,诉诸法院的案件也逐渐增多。目前,我国法律法律对彩礼的返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新婚姻法关于彩礼是怎么规定的呢?本期专题为您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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