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报废】固定资产报废的条件
更新时间:2013-01-21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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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固定资产报废的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一)使用年限过长,功能丧失,完全失去使用价值,或不能使用并无修复价值的;(二)产品技术落后,质量差,耗能高,效率低,已属淘汰且不适于继续使用,或技术指标已达不到使用要求的;(三)严重损坏,无
固定资产报废的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
(一)使用年限过长,功能丧失,完全失去使用价值,或不能使用并无修复价值的;
(二)产品技术落后,质量差,耗能高,效率低,已属淘汰且不适于继续使用,或技术指标已达不到使用要求的;
(三)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或虽能修复,但累计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市场价值的;
(四)主要附件损坏,无法修复,而主体尚可使用的,可作部分报废;
(五)免税进口的仪器设备应当在监管期满,向海关申请解除监管并获得批准之后才能提出报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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