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初审
二、适用范围
本级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三、申报材料
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章程;4、验资报告;5、合法的固定经营场所证明;6、法定代表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技术职称证书或相应的执业注册资格证书、学历证明及身份证;7、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或相应的执业注册资格证书、学历证明及身份证;8、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的工程建设类技术职称证书或相应的执业注册资格证书、学历证明及身份证;9、公司人员人事关系证明和聘用合同证明;10、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清单(含委托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和业主评价意见,新申请的除外)。
四、审批程序
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办理单位提出申请;2、办理单位对申请材料认真进行审查;3、办理单位将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上报省建设厅进行审核或审批。
五、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类别
上报件
七、审批依据
《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十四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认定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