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外国人的国籍怎么确定呢?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外国人的国籍怎么确定
欧美国家的名字通常都取自圣经,所以很难推断背景,英国有叫大卫的(贝克汉姆),法国有叫大卫的(特雷泽盖),西班牙也有叫大卫的(比利亚)。但有时会有拼写上的不同。比如贝多芬全名是Ludwig van Beethoven, 他爷爷叫Lodewijk van Beethoven, 他俩不只姓同一个姓,名字其实也是一样的,他们家是从弗兰德斯(Flanders, 现比利时荷兰一带)搬到德国的,这个名字在荷兰语里是Lodewijk, 在德语里是Ludwig, 英语法语里是Louis, 意大利语里是Ludovico, 都是同源的。
当然也有一些比较民族风的名字更容易看出来源,比如德语名Otto, 爱尔兰语名Cillian, Niamh等。姓氏通常会透露更多家族历史方面的信息。还是说贝多芬,他有一个德语名字,可是一看他的姓就立刻暴露身份了,van Beethoven显然是个荷兰语姓。大家都知道荷兰姓‘范’的多。这里要提到,欧洲的贵族通常会在姓名后面加上封地,所以全名就是来自哪哪哪的谁谁谁,比如亨利八世的第一个老婆,出身西班牙王室的来自阿拉贡的凯瑟琳,西班牙语写作Catalina de Aragón. 这个表示封地所在的介词西班牙语法语通常是de, 意大利语是de或di, 德语是von, 但这个介词有时也仅仅表示来自哪里,比如德国有个画家叫Hans von Aachen,因为他爸爸出生在亚琛。荷兰人的‘范’(van) 多是这种情况。到了现代也有人自己给自己加个介词改个贵族姓玩,比如巴尔扎克(Honoré de Balzac)、拉斯·冯·提尔(Lars von Trier). 而欧洲人移民到了美国,社会阶层大洗牌,到现在已经很难分辨姓氏里的介词最初是什么涵义了,比如Max von Essen, Leonardo DiCaprio.
二、双重国籍的定义
国籍的取得、丧失和变更由国籍法规定。取得国籍主要有出生和入籍两种方式。因出生而取得国籍,国际上有血统制和出生地制两种原则。采取出生地制的国家,不问父母的国籍,孩子出生在本国即取得本国国籍。采用血统原则的国家,则不管出生地如何,孩子的国籍必须随父母双方或一方的国籍。入籍是指外国人或无国籍的人,按照某国法律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取得该国国籍。另外还有通过结婚、收养等方式取得某国国籍的。
由于各国对国籍的规定不同,往往会在特殊情况下出现双重国籍或无国籍的现象。例如,采取血统原则国家的公民,在采取出生地原则国家生的小孩,就同时具有两个国家的国籍。反之,采取出生地原则的国家中的公民,在采取血统原则国家生的小孩,则不具有任何一国的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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