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儿童罪是指非法虐待儿童的刑法罪名。中国虐待儿童案件屡禁不止,严重威胁到儿童健康。近日,小编了解到,幼儿园大班班主任陈某在实施保教过程中有体罚幼儿行为,有明显被扇耳光、殴打和推搡的动作。那么这些虐待儿童的行为对儿童有什么影响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一、虐待儿童罪的犯罪影响
虐待儿童是静悄悄的犯罪,其身体伤害通常不严重而心理、精神伤害尤其是对儿童成长的负面影响是巨大和长远的。如果不对虐待儿童作刑法上的单独评价与定性,并确定严厉的刑罚后果,此类行为必然层出不穷。
很多人不知道虐待儿童的边界,也不认为取乐、侮辱、忽视儿童的行为也属于虐待。如果虐待儿童行为没有造成死伤后果,按照现行刑法将很难追究大多数虐童者的刑事责任,即便这种虐待儿童行为的性质十分恶劣。
在国外,虐待儿童的行为是法律的高压线,而在中国还是一条虚线——虽然形式上禁止但定性模糊,而且处罚疲软。
二、虐待儿童罪的类似法规
中国的《刑法》中没有独立的虐待儿童罪的罪名。中国禁止虐待儿童的法律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于儿童虐待罪的刑事罪名,但对于什么是虐待儿童法律定性不清晰。
中国刑法没有“虐童罪”这一罪名,而刑法中的“虐待罪”指虐待家庭成员,幼儿不属于教师的家庭成员;“故意伤害罪”则需受害人伤势达到轻伤以上结果。还有人提出,应使用“侮辱罪”这一罪名,但这需要受害人一方直接向法院自诉。
三、虐待儿童罪的专家观点
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佟丽华认为,法律最大的功能不是打击,而是震慑,就是让施暴者意识到实施暴力是有法律责任的。而社会在儿童暴力问题上,面临最大的挑战是施暴者很难有严重的法律后果,法律的震慑功能没有发挥出来。
沈阳市教育专家于永昌说,建立必要的法律是应该的,还不能忽视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温岭这个虐童的幼师她可能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虐童行为的严重性。提高整个教师队伍的素养是重要一环,与立法推进并举才可能产生预期效果。
辽宁省法学会会员秦大军指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口老龄化和城市化到来,以家庭成员为犯罪主体的虐待罪显得狭隘,已不能适用于处理诸如家庭保姆虐待孩子、公寓护工虐待老人等新问题,因此,亟待通过修改刑法条款或出台司法解释等形式,扩大虐待罪的外延,从而预防和减少虐待行为的发生。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虐待儿童的影响的相关内容。事发后,幼儿园将以此事作为反面典型,对全园老师再次进行了教育和引导,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总之,避免虐待事关儿童最基本的生存权利,无论从家长的期待还是国家的未来角度,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都应该优于成人,要保护祖国未来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