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昨日发布7起通过网络实施的侵犯妇女、未成年人等犯罪典型案例。最高法建议女性打车前拍尾号传亲友。
网络发达社会,也带来网络犯罪的发达。数不清的男男女女网上互动,打车会友也就成了互动较多的环节。不少女性在打车过程中遭受侵害,也给执法、司法部门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最高法院告诫女性打车前拍下尾号传给亲友,这一方面可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打消作案念头,另一方面可以给执法、司法部门提供破案线索,第一时间打击违法犯罪分子,解救受害女性。应该说,最高法的用心很好,但治标不治本。拍下车牌号等手段终究不可能在危机发生时让打车女性脱身,何况很多黑车、蓄意犯罪者往往使用套牌车犯案。
犯罪分子不怕“舌头”怕“拳头”,最高法“舌”上嫉恶如仇,“拳”上却有让人不解的“手下留情”。女性受害增加与法律判决自由裁量权太大有很大关系。因此,打击侵害女性违法、犯罪要从严从重,不给司法判决“自由裁量权太大”的机会,不给金钱、权力、诱惑在法律面前产生“破坏力”,铁定触犯法律必被法律制裁的底线,侵害女性犯罪才会迅速减少。最高法与其保护女性“喊破嗓子”,不如从严从重打击侵害女性违法犯罪“甩开膀子”。
女性打车拍尾号传亲友不如司法从严,最高法做到这些并不难,只要最大化细化侵害女性违法犯罪的法律制裁条款,进一步增大法律成本,让侵害女性的违法、犯罪量刑能准确地“对号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