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儿童节刚刚过去,未成年人保护又成热点话题。找法网结合近年案例警示家长、学校和全社会—被伤害的儿童,那些不可不知的可预见的风险。
舌尖之痛——吃出的佝偻病
两年前,小湉湉呱呱坠地。由于母亲奶水不足,家人从乔某的商店里购买了10盒某品牌奶粉,后湉湉不仅体重没有增加双眼还出现了水肿。经医院检查发现,孩子患上了佝偻病和营养不良性贫血。后经当地质检部门权威检测发现奶粉的蛋白质和脂肪含量远低于国家标准,属于伪劣产品。湉湉的母亲遂将奶粉的销售者乔某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乔某作为奶粉的销售者,违反法律规定销售伪劣产品对湉湉造成了伤害,理应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乔某赔偿小湉湉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8万元。
找法网说法
如果可以找到奶粉的生产者,也可以将生产者告上法庭,由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以增加自己得到赔偿款的几率。另外,如果奶粉的生产者或销售者明知产品不合格仍然生产或售卖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则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将面临刑事处罚。
补习之痛——老师“欺负”学生
王某是北京某学校老师,小樱在该校放学后会多上两节辅导课。其间,王某对小樱进行猥亵。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对猥亵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鉴于王某如实交代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找法网说法
老师本应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然而有个别老师却借补习之机对孩子实施猥亵甚至强奸犯罪。本案是小樱的父亲报案后,王某才被公安机关抓获,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在生活中,受到如此伤害的儿童不在少数。因儿童对于性的认识和辨别能力有限,加上对老师的惧怕心理,很少主动对家长反映自己的遭遇,所以家长在平时也要多教育和关心孩子,多了解孩子在学校的学习生活情况。
住宿之痛——上铺摔伤校方赔
小薇是北京某寄宿制学校的学生。一天晚上,小薇在上铺休息时不慎跌落,导致左眼钝挫伤,经鉴定为七级伤残。小薇的父母将学校告上法庭。学校称小薇是洗完脚后没有擦干,才导致上床时跌落,学校不应该承担责任。法院认为学校没有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意识教育,没有尽到看护义务。最终法院判决学校赔偿小薇伤残金等费用共计7万余元。
找法网说法
由于寄宿制学校的特殊性,该类学校对孩子上课时间及其业余生活时间的安全都负有管理和看护义务。本案中,学校没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属于未履行教育义务的内容,因此学校要对此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