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的犯罪化

更新时间:2010-01-12 22:1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所谓商标反向假冒,是指未经商标专用权人许可,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下文简称反向假冒行为)。反向假冒的行为其行为表现形式虽然与传统的假冒行为不同,但在行为性质上并无实质差别,同样损害了他人的商标专用权,影响了商标功能的正常

  所谓商标反向假冒,是指未经商标专用权人许可,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下文简称反向假冒行为)。反向假冒的行为其行为表现 形式虽然与传统的假冒行为不同,但在行为性质上并无实质差别,同样损害了他人的商标专用权,影响了商标功能的正常发挥,欺骗了消费者,造成商品流通秩序的 混乱。笔者认为对于情节严重的反向假冒行为完全可以运用刑事手段予以制裁。

  反向假冒行为是一种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商标的价 值在于商标具有识别商品、保证商品质量以及广告宣传、促销等作用,而商标之所以能正常地发挥这些功能,是因为商标在企业的商品与消费者之间建立了一个信息 传递的渠道,因此商标功能的发挥必须以商标与商品的完全结合为前提。而商标专用权赋予了商标注册人依法在其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假冒、撤换, 其目的就在于保障商标与商品的结合。而无论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还是将他人商标取下而换上自己的商标的行为,都切 断了源商品与源商标的联系,切断了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妨碍了商标功能的正常发挥,侵犯了他人的商标专用权。

  虽然有学者根据“商标权耗 尽”原则,认为合法载有某商标的商品一经投入市场,商标权人即丧失了对它的控制,其权利被视为用尽,因此反向假冒行为不能视为假冒商标专用权。但这种理由 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商品尚未到达最终消费者手中,仍处于商业流通之中,商标的使命还未完成,他人在此过程中更换了商标,显然影响了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 认识,无法实现商标与商品的统一,而保障商标与商品的结合又恰恰是商标专用权的核心要素。正如审理“温蓝得”反向假冒案的主审法官所说的,必须避免因其商 标权在商品流通过程中被侵害,包括商品与其附着的商标分离,而使商品的生产经营者追求的经济利益不能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这才是法律维护商标权的全部内 容。

  反向假冒行为的现实危害性

  我国反向假冒行为出现得比较晚,在1993年商标法修改之前,尚未引起人们足够重视。因此,我 国1993年的商标法对此种行为未作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如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也未将此行为纳入调整范围。在这种背景下,1997年 刑法在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时不可能将反向假冒的行为纳入刑法的调整体系之中。但近几年,随着商品经济的日益发达,商标的价值逐渐为人们所认识,假借他 人商品为自己创品牌的企业越来越多。这种商标反向假冒行为有逐步增加的趋势。而且,我国现在的反向假冒案件,许多都是国外大公司反向假冒我国的质优价廉的 商品。这对于我国起步较晚的民族企业实施的“名牌战略”将是极端不利的。随着我国企业的技术水平日益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已经有了很强的市场竞争力,但 我国企业在国际上的驰名商标却屈指可数,这对我国参与国际竞争非常不利。如果不打击这类行为,我们始终只能为他人做嫁衣裳,无法在国际市场上站稳脚跟。正 因为如此,2001年10月通过的商标法修正案明确将反向假冒行为列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这是为应对日益增多的反向假冒行为所做出的一个及时、必 要的调整。但我国刑法如果未能相应地将这一可能严重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作为犯罪来惩处,就无法实现其作为利益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的价值,我国对商标 权的保护体系就不完整。[page]

  实际上,严惩反向假冒的行为,也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虽然,我国直到2001年在对商标法做修改时,才将反向假冒的行为认定为商标侵权,但发达国家立法及司法实践早已将反向假冒行为作为商标侵权来处理。

  可以说,对反向假冒的法律规制,已成为一种国际趋势。为了适应“入世”的需要,适当借鉴发达国家有益的立法经验,对于我国履行作为WTO的TRIPS协议,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法律相协调,完善我国商标保护制度是一个可取的做法。

  因此 ,笔者认为,应在我国刑法中增加对反向假冒行为的刑事制裁条款,即在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后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更换他人注 册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反垄断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84128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山品犯罪的异同?
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较大的行为。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帮助老板工作做假冒商标被抓了,老板逃走了,这个行会判刑几年。
《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孩子如何在爷爷户口迁到父母户口
你好,关于户口事宜建议户籍管理部门,各地对户口政策有所差别。
和别人一起录制QQ视频,现在威胁我怎么办
你好,你可以收集证据报警处理
公积金去年冻结现在解冻了,能取吗
公积金账户被冻结2--5年才能解冻。公积金账户被冻结一般有两种情况:失信冻结和协助法院冻结。1、公积金账户失信冻结:是指职工因骗提、骗贷等失信行为致其住房公积金
遇到一个威胁之类的敲诈事件
如果遇到敲诈勒索的情况应该:(1)千万不能答应对方威胁的要求,这时候要信任警方可以为其提供安全的保护,只有这样,坏人才不敢再进一步的威胁侵害;(2)之后应当立刻
个体工商户申请撤销注销登记
注销和撤销最主要的区别在于用法场合不同。撤销是组织针对资质、资格的取消行为,即某自然人、法人持有的资质资格由于过期或不再符合资质、资格要求,由资质发放管理方采取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