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地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12-12-27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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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赣财经字(1993)159号2、赣价费字(1993)184号一、审批所需的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3、房屋租凭合同复印件一份二、办证受理:工本费40元(含25元/套15元/付(框架)、补发10元/本)三、变更登记1、工商营
1、赣财经字(1993)159号
2、赣价费字(1993)184号
一、审批所需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3、房屋租凭合同复印件一份
二、办证受理:
工本费40元(含25元/套15元/付(框架)、补发10元/本)
三、变更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上交
3、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件
4、其他资料、证件(工本费40元)
四、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办结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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