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别:税务申报
服务名称:变更税务登记程序
受理机构:虎门国税分局
受理窗口:
协办机构:
服务描述:申请。填写《申请税务登记报告书》
服务类型:申请办理
申办对象:
申办资格:
申报材料:报送资料:
变更内容与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变更内容一致的应提交:
(1)、工商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3)、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
(4)、办税员证;
(5)、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
变更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提交:
(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
(2)、办税员证。
(3)、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
办理地址:
办理依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时限即时办理
受理时间: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
服务网址:
相关表格:
办事流程图:
流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