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相关材料,填写房产税认定申报表。
购房人需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房产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书;
(2)新购住房的契税完税凭证;
(3)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4)购房人的户籍(或居住)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
(5)无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申请计入无住房同住人的提供);
(6)其他有关书面证明文件、资料。
2、购房人在提交前述六项资料后,向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
3、购房人向房屋状况信息部门查询原有住房情况。
4、购房人可在5个工作日内获得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购房人将这一结果(原件)送主管税务机关。
5、主管税务机关将在10个工作日内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
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复核购房人提供的有关信息。
6、购房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全额缴纳房产税的,需提交第1条(一)、(二)、(三)、(六)所列资料(购房人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除外)。主管税务机关收齐购房人提供的申报资料后,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当场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
7、购房人拿到房产税认定通知书后,赴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相关手续。
8、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纳税人应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缴清当年度应纳税款。
1、个人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 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个人房产税,税率为1.2%。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个人房产税
从价计征的计算
从价计征的计算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从租计征的计算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看到这里,找法网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对于个人住房的房产税怎么缴纳,也应该明白了,房产税是都要学会怎么计算的,因为你要买房时,这也是要缴纳的税款,好了以上就是个人住房房产税缴纳流程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