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更新时间:2012-12-27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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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产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答:(1)房产税按年征收,分两期缴纳,每年的四月、十月为房产税的缴纳期限。出租房产收取租金缴纳房产税的期限,按季或按月由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定。(2)纳税人转移产权或者在扩建、改装后变更原值的,应于变更、转移或竣工后三十日内向房
房产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1)房产税按年征收,分两期缴纳,每年的四月、十月为房产税的缴纳期限。出租房产收取租金缴纳房产税的期限,按季或按月由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定。
(2)纳税人转移产权或者在扩建、改装后变更原值的,应于变更、转移或竣工后三十日内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
(3)外商投资企业出租的房屋按年征收房产税,分期缴纳,其缴纳期限,比照内资企业,由当地地方税务机关视具体情况核定,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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