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通过当事人自行协商、简易程序、一般程序这三种方式处理。在现实生活中,许多时候交通事故可以用简易程序来处理的。一般认为案情简单、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受轻微伤的轻微、一般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责任认定无争议等方面的交通事故可适用简易程序。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于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有下列情形的财产损失事故,可以用简易程序处理:
1、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2、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3、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4、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5、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6、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7、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要跟大家介绍的,可以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的情形。在这里,找法网小编要提醒大家,一名交通警察就可以处理简易程序事故,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不能用简易程序。今天的内容就介绍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交通事故处理方面的问题,可以直接咨询找法网在线律师,让他们帮您想更好的解决方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