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死亡支出的必要费用丧葬费;
9、近亲属交通费;
10、近亲属住宿费;
11、近亲属误工费;
12、因死亡丧失的收入损失死亡赔偿金;
13、被抚养人生活费;
14、近亲属的精神损失精神抚慰金;
15、财产损失物质损失赔偿金;
16、维护权利的损失律师费、调档费等。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
1、死亡赔偿金的标准与死亡受害人户口和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密切相关。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受害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至74周岁的受害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3、死亡赔偿金(72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1、死者的户口本和身份证,能证明死者的年龄。如果死者在六十周岁以下,则死亡赔偿金按照二十年算,年龄在六十岁基础上多一年则在年份上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则按照五年计算。
2、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纯收入标准。
3、死者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纯收入的标准。另外还有死者的住所地以及经常居住地的证明,如户口,房产证等等
赔偿权利人可以比较两地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选择高的作为主张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因为如果当事人主张不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而采纳四者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标准,则需要证明后者比前者要高。如果前者更高,则不需要出具第三项证据。关于各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由当地的统计部门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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