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广州已有电动车生产企业40家,年产量约50万辆,其中25%-30%在本市销售,约60%在国内其他地区销售,约10%出口。
轻便型电动自行车是指自重低于20公斤,时速不超过2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是安全便捷的交通工具,降低了因自重过大而引发交通事故的几率,同时也避免被用于飞车抢夺的可能性。
省政协委员、中山大学教授杨中艺连续3年提出提案,建议广州市放行轻便型电动自行车,调整“禁电”政策,以解决城市交通拥堵和汽车尾气污染等问题。近日,广州市政府回复称,拟成立专门机构,牵头研究确定是否在广州推广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委员调查:近6成市民认为可开禁
2004年至2011年,广州市汽车保有量从68.2万辆增加到187.2万辆,增加了1.7倍,年均增长率达15 .5%。机动车尾气对广州市PM 2.5的贡献达到36-40%。广州市在2006年底出台了禁行电动自行车(“禁电”)的规定,剥夺了市民使用电动自行车这一便捷的交通工具的权利。
杨中艺称,他专门组织了学生志愿者团队,调查了总计888位市民,绝大部分市民(82.3%)对于市政府出台“禁电”前所进行的民意调查并不知情。在874位作出表态的市民中,有511人认为“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取消‘禁电’”是可行的。
该调查发现,虽然大多数市民(59.9%)认可“禁电”措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绝大多数市民也认可电动自行车的好处———环保、方便、节能、节省费用。大多数市民支持“禁电”,是因为目前慢行交通系统不够完善。
部分“有车族”愿用电动车代步
本次调查中有318位被调查者的家庭拥有私家车,在对“禁电”的态度上面与“无车一族”有明显区别。71%的“有车一族”支持“禁电”,比“无车一族”高出近20%。
值得注意的是,也有38 .4%的“有车族”明确表示,在条件合适时愿意使用电动自行车代步。杨中艺表示,这意味着一旦市政府允许使用电动自行车,可能会有近四成的私家车会被电动自行车所替代。
杨中艺表示,过去2年提出的提案,广州市政府均以“维护城市形象”和“不能朝令夕改”作为不能开放电动自行车的理由,这是站不住脚的。他建议,抓紧实施广州市中心城区慢行交通系统规划和建设,为解除“禁电”做好充分的准备。同时制定适合于广州市的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通过严格的监管,杜绝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广州中心城区使用。
对此,广州市政府回复称,广州市拟成立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联合协调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牵头研究确定是否在广州推广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待该办公室成立之后,将根据广州实际情况研究制订相关电动自行车行驶行为规范,完善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及信息系统。
调查:广州单人驾车率超过五成
作为知名环保学者、中山大学教授,杨中艺组织学生对广州市中心城区路面行驶乘用车情况作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只有一人驾车行驶的车辆占路面行驶乘用车总数的比例(单人驾车率)高达50%~60%,其中在工作日,天河区、越秀区、海珠区、黄埔区和白云区单人驾车率超过50%,天河区最高达65%,最低的荔湾区也有43%;非工作日单人驾车率整体有所下降,但总体比例仍在50%左右。由此可见,现有机动车出行模式不利于道路资源的高效利用。
此外,虽然公交优先是解决广州市交通问题的主要手段,但中心城区现有公交车的数量已饱和,尤其在高峰期大量公交车充斥路面,成为交通拥堵的重要诱因。杨中艺说,开放使用电动自行车对于减少路面行驶的乘用车数量,鼓励绿色出行,实现城市低碳发展,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城市,有重要意义。
加强管理可取消“禁电”
杨中艺表示,该项调查结果还显示,虽然大多数市民(59.9%)认为“禁电”措施具有合理性,但绝大多数市民认可电动自行车的好处,环保、方便、节能、节省费用成为市民支持使用电动自行车的主要理由。
58.5%的市民认为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取消“禁电”具有可行性;支持在完善慢行系统并加强管理时取消“禁电”措施的受调查者人数是不支持人数的1.9倍;愿意在条件合适时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受调查者人数也多于不愿意的人数;认为广州市有必要优先完善慢行交通系统的受调查者人数是认为没有必要人数的5.1倍。
由此可见,大多数广州市民是因为目前广州市慢行交通系统不够完善而支持“禁电”措施;但当慢行交通系统得到完善时,大多数市民是支持并愿意使用电动自行车的。
建议:建中心城区慢行交通系统
杨中艺在过去两年均提出了建议开放电动自行车的提案。广州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答复中以“维护城市形象”和“不能朝令夕改”作为不能开放电动自行车的理由。杨中艺说,这两个理由不能成立。他建议,开放使用轻便型电动自行车应该与慢行交通系统的建设配套实施才能获得最佳效果,建议抓紧实施广州市中心城区慢行交通系统规划和建设,同时研究开放使用电动自行车可能存在的问题,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为解除“禁电”做好准备。
同时,制定适合于广州市的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在《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基础上,根据轻便型电动自行车的技术特点加以提升,形成广州市轻便型电动自行车市场准入标准。杨中艺认为轻便型电动自行车应该是自重20公斤以下、使用锂电池、采用液压式碟刹、时速超过10公里时强制性发出行人可识别的警示音,尾架采用标准化设计,可以提供小孩座椅或载物箱选项,但不能设计为具备搭载成年人性能的形式。
市政府:发展电单车促低碳发展
市政府答复表示,广州市拟成立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联合协调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牵头研究是否在广州市推广使用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待该联合协调办公室成立后,将根据广州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电动自行车行驶行为规范或细则,完善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及信息系统等。
关于利用解除“禁电”契机,培育轻便型电动自行车产业的建议,答复透露,目前广州电动车年产量约50万辆,其中25%~30%在本市销售,约60%在广东省内或国内其他地区销售,约10%出口。因此,发展电动自行车产业对促进广州市经济发展、丰富广州轻工业产品结构,促进工业经济低碳发展,加强节能降耗具有重要意义。
广州市政府表示,将根据杨中艺的建议继续调研论证。关于紧急实施广州市中心城区慢行交通系统规划和建设的建议,市政府答复表示,广州市对慢行交通系统的发展目标是,建立地区差别化的非机动化交通设施体系及管理政策,逐步实施地区性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道,车行与步行分流的交通环境,鼓励更多的短途出行使用环保、健身、休闲的步行及自行车交通接驳方式。
[责任编辑:小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