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晚20时30分左右,在张前路革镇堡广场附近,一辆辽BXXXXX的黄色跑车突然停车,有意躲避民警,执勤民警迅速上前将该车拦停检查,来到车前民警发现,分别坐在驾驶位置上的一名男子和副驾驶位置上的一名女子正在互换位置,被民警当场制止,并要求2人下车接受检查。
经询问,2人为夫妻关系,丈夫王某没有驾驶证,但早年曾开过一段时间农用四轮车,而妻子包某2014年10月才取得驾驶证,还处于实习期,技术不太熟练。半个月前2人刚买了一辆跑车,所以“无证”的丈夫就自告奋勇充当教练带着“有证”的妻子练车,民警闻到王某口中有酒味,遂要求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酒精测试仪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53mg/100ml,为饮酒驾驶。
丈夫王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按照道交法相关规定,驾驶员王某将被处以3500元罚款、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