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庐江县AA镇的夏某某等三人,分别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领到了1500元的大额罚单,驾证被一次性记满12分,并暂扣半年。这三位同村好友相约赴宴,为图一时之快畅饮,结果因酒后驾车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11月11日中午,庐江县交警大队AA中队民警在辖区道路上例行交通巡逻。14时30分左右,在巡查至盛同路13km路段时,发现一辆货运正三轮摩托车迎面驶来。民警见驾驶人面色红润,有酒驾嫌疑,遂拦下该车例行检查。驾驶人夏某某下车后,主动承认了酒后驾车的事实,经酒精呼气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显示为50mg/100ml,系酒后驾驶。就在这时,两辆轿车一前一后来到交通民警检查路段。执勤民警随即对这两辆小型轿车进行逐一检查,发现两车驾驶人徐某、夏某脸色发红,身上有酒味,也有饮酒嫌疑。于是对他们进行酒精呼气检查,结果两人体内酒精含量分别达到62mg/100ml、37mg/100ml,均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交警立即对涉嫌酒驾的三位司机进行询问,得出的结果让人大吃一惊。原来被查的三人竟是同村好友,中午赴约在一起吃饭。席间,三人明知酒后驾驶是违法行为,却还是抵挡不住美酒的诱惑。酒饱饭足之后,他们还心存侥幸,纷纷驾车返回。不料法网恢恢,三人酒后驾车,无一人逃过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