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能开车,开车不要喝酒。这样的道理谁都懂,但却频频有人因为酒后驾驶而出事。原本是一场开心的婚礼,原本是两个要好的同学,但就因为酒后驾驶却酿成了悲剧,一同学因酒后驾车遇车祸身亡,于是其家属将办喜酒的主家以及坐在车上副驾驶的同学两人都告上了法庭。
事情发生在去年十月,通州平潮小伙子小王结婚,他邀请大学同学小龚和小孙来喝喜酒,饭桌上,小龚和小孙多喝了一点酒。饭后,小龚开车去港闸区越江路口唱歌。车是由小龚开的,小孙坐在副驾驶位置。当车开到城港路中集公司门前路段时,出事了,车撞到了路中间的隔离护栏上,小龚当场死亡。
因为是酒驾,交警认定小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小龚的父亲老龚一直不太相信自己的儿子酒后还会主动要开车。去年4月初,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告办喜酒的小王和同车的同学小孙没有尽到酒后不能开车的提醒义务,要求其承担部分责任。
根据交警的讯问笔录,事发当天,是小孙的朋友打电话让小孙去越江路口KTV唱歌,然后,小龚才开车去越江路口的,继而发生事故。通州区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同车的小孙赔偿原告老龚夫妇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十四万五千多元。小孙不服一审判决,向南通市中院提起上诉。小孙的代理人认为,提醒、劝阻、制止机动车驾驶员不应酒后驾车,不是乘座人员的法定义务,所以说小孙不该承担责任。
目前,中院已经对此案完成了审理,将择期作出宣判。
所以,我们也提醒广大的车主,一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喝酒之后不但自己不能开车,也要及时劝阻别人不要开车,不然酿成悲剧以后就后悔莫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