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男子惨死他乡 七旬老母获赔11万

更新时间:2019-12-03 04:1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贵州男子惨死他乡七旬老母获赔11万名词解释: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政府行为。1995年11月9日,广州市开全国风气之先,成立了全国首家政府法律援助机构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此举标志着中国的法律援助由自发性的民间善举,上升为规范化的政府行为

  贵州男子惨死他乡

  七旬老母获赔11万

  名词解释: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政府行为。1995年11月9日,广州市开全国风气之先,成立了全国首家政府法律援助机构——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此举标志着中国的法律援助由自发性的民间善举,上升为规范化的政府行为,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自此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了“联姻”。

  成立至今,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共承办案件3万多件,为将近19万人的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逾亿元。法律援助的阳光,温暖了困难群众受伤的心灵。冷酷的法律,有大爱。

  本版撰文/本报记者张强

  讲述人:李XX

  职业: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法律援助工作者

  李XX的身体一直不好,“得了很严重的病”,可从她的脸上,你看不到一丝的不愉快。她说,法律援助这份特殊的工作,让她养成了爱心和耐心。

  李XX是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的“老人”了,早在1995年援助处成立的时候,她就加入了这个团队。那之前,她是一名律师,在广州律师业改制的契机下,她可以选择“下海”开私人律所,可她没这么做。她选择继续留在体制内。13年来,她实实在在地帮困难群众做了许多的好事。

  顶着台风,让38名残疾人下半辈子有了保障

  跟困难群众打了13年的交道,李XX把法律援助的工作办法总结为“四心”:爱心、耐心、细心和责任心,“没有这‘四心’,不可能把工作做好。”李XX这样总结,也这样做了,最近,她在广州市律协的“20年庆典”上获得了“20年贡献奖”。这个奖项,是一份鼓励,也是一份想念,因为,由于身体原因,将满50岁的她将退出工作一线。她病发后尝试过迅速从病床回归工作岗位,但身体的反应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没法坚持的,再咬牙也没用。

  13年来,李XX对两起案件记忆尤为深刻。

  2001年6月11日下午,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律师值班室来了一群情绪激动的残疾人,李XX和同事李小玲热情接待了他们。经过细心的了解,她俩得知:徐某等38名残疾人是海珠区某民政综合厂的职工,几个月前,厂方因为转制面临解体,于是向徐某等38人发出了《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欲解除劳动关系;但在经济补偿方面,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处理,厂方单方面采取了按照残疾职工1991年9月购买社会养老保险金的时间起算经济补偿金,而没有按照实际工龄计发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医疗补助费和奖金,并否认38名残疾人1991年9月之前的连续工龄。如此一来,残疾人们将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只能拿到约10万元补偿金,还不能享受退休待遇。厂方威逼他们在《同意书》上签名,走投无路的残疾人们想到了法律援助处。

  李XX和同事在稳住了38名残疾人的情绪之后,到海珠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那一段时间天气糟糕,台风暴雨不断,她俩经常顶风冒雨四处取证。

  经过细致的取证和据理力争,38名残疾人1991年9月之前的连续工龄终于得到了确认!38人获得了35万多元此前未计发的经济补偿金;更重要的是,他们将享受退休待遇,拿退休工资,这让徐某等38人感激涕零。

  李XX对这起案件抱有非常强烈的成就感:“残疾人是这个社会典型的困难群众,能让他们的下半辈子有了经济保障,我别提有多开心了!”

  操劳年半,为素未谋面的贵州丧子老人讨回公道

  1999年5月13日凌晨,广州市天河区某治安队队员张某在苏庄村口巡逻时,看见正在徘徊的贵州籍男子吴某“形迹可疑”,便喝令吴某接受检查。群众陈某、钟某、杨某和陈某等人闻讯前去协助张某将吴某带回治安队,但遭到了吴某的拒绝。“软的不吃,就来硬的”,以上人员上前将吴某制服,张某取出手铐让陈某将吴某铐住。其间,除张某外的几人先后对吴某施以拳脚,陈某和杨某还分别用木板和竹棒殴打吴某,终致吴某“因全身受钝器暴力作用,多处软组织损伤、多种器官挫伤而急性失血性、创伤性休克死亡”。由于案件在提起公诉时,检察院未能及时通知被害人吴某的家属,致使被害人家属未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page]

  被害人吴某在老家的七旬老母惊闻丧子噩耗,悲痛欲绝,他带着吴某留下的一对幼子,向贵州省福泉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欲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福泉市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协助办理该案。最终,广州法律援助处指派李XX承办了该案。

  李XX调阅刑事案件材料后认为,事件的起因是治安队队员张某授意其余几人(其中两人当时已获刑)把吴某带回治安队,事发后,他不仅没有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将吴某移送到公安机关审查,反而用手铐铐住吴某,以至于吴某无法防卫最终被殴打致死。张某的行为构成了“提供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权”。她进一步调查发现,天河区兴华街某村委会是该治安队的组建单位,因此,张某当天的行为系职务行为,村委会应对张某职务行为的过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采纳了李XX的意见,吴某的老母及一对幼子获得了11万元民事赔偿。

  这让老人家喜出望外:“我从没见过李XX律师,她竟然帮我讨回了公道!”不久后,她在福泉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的陪同下来广州领取赔偿款,她拿着钱激动地说:“李律师为我们的事操劳了整整一年半,以后我的晚年生活和孩子的生活都有保障了!谢谢法律援助处的大好人!”

  讲述人:伍XX

  出生年月:1978年4月

  职业:广州市政府机关公务员

  法律课程何时进中学教科书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就好像顺口溜一样,这“十六字方针”最早从初中的政治课本中映入我脑中到现在,算一算竟然也有差不多15年的时间了。然而,当时全然不知道它究竟在社会生活中有多大的意义,甚至直到现在我也不明白它为什么会出现在“政治”课本而不是什么“法律”课本中。

  法,应该是属于国家的精神范畴。从改革开放到今天,三十年间无数国人的智慧结晶,诞生了浩瀚如海、林林总总的各类法律条文、规章制度。从数量上看,我国早已经是一个法制国家。但是,在现实的生活中,“十六字方针”真的已经如“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每一个角落”了吗?大学四年上过不少的法律课程,可惜的是,如今耳闻目睹的,却经常是对“执法”的批判。在信息传递无孔不入的今天,人们所关注的重心绝不再是今天又制定了什么法律,明天又制定了什么规章。如果连能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都被打上怀疑的问号,我们要一堆沉睡的法律文字做什么?

  而今天我更要思考的是,就算不用计算入高考成绩,为什么我们从初中开始直到高中毕业,都没有明确规定要开设“法律”这门课程?法制是框架,法治是法制的目的,法的生命力最终应体现在“治”。但归根到底,法的“制”与“治”,法律意识是基础。

  法律意识会一夜生成么?从百度上查找“法律意识 从娃娃抓起”,只有区区的6000多条信息,远远低于一个二流明星的关注程度。法的制定者,自然应该有深厚的法律知识,但字面意义上“法治”的实施者,却往往不是法律专家、不是法律的熟悉者甚至不具备应有的法律意识,这样的“治”能有什么样的效果,我想很多人都不能对其完全抱肯定的态度。

  因此,如何真正地培养和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是走向法治社会过程中必须无比重视的一个环节。而在目前,这个环节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喊喊口号的阶段。法律意识也绝不应该仅仅是守法,什么时候人们已经习惯敢于对“法”进行审问、评价和解释,直到难以再对“法”的“治”进行挑剔和批判,我想,那就真的是全社会、全体公众都具有法律意识了。而在一个普遍具有法律意识的社会中,法的“制”与“治”,还会是一个难题么?[page]

  讲述人:刘XX

  身份:受援助外来工家庭成员,伤残退伍军人

  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

  律师为外来工

  讨回52万赔偿

  刘XX慈祥地看着7岁的女儿丹丹,两年多前,他失去了妻子,丹丹和她的姐姐、弟弟失去了妈妈。年幼的丹丹对死亡毫无概念,她听说“妈妈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爸爸这么说,法律援助处的叔叔阿姨也这么说,她稀里糊涂地信了。

  刘XX是名伤残退伍军人,基本不具备劳动能力,妻子黄XX生前是全家的经济支柱。她在工厂里没日没夜地苦干,为的是养活丈夫和3个在广州上学的子女。在广州这样的大都市,一个女人养五口之家,太不容易了。然而,生活就是这么残酷,2006年10月,这个五口之家失去了顶梁柱:丹丹的妈妈走了。

  搭摩的妻子死于牵引车轮下

  2006年10月26日,黄XX搭乘一辆摩托车途经白云区106国道龙归南岭村路段。当摩托车从一辆满载碎石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右侧驶过时,摩托车意外地与另一侧的一辆无号牌自行车发生相撞,摩托车失去平衡向左侧倒地,黄XX不幸被牵引车的右侧后轮卷入,当场死亡。大难不死的摩的“的哥”慌忙逃逸。

  刘XX得知噩耗后急忙赶到现场,妻子的惨相不堪入目:除了一截手臂,全身几乎无完整的部位。他陷入了半晕厥状态,一名到场采访的记者在安慰他时说的一句话,改变了这个家庭今后的生活。这名记者建议他到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求助,并告知了详细地址。

  律师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

  事发后,交警部门开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刘XX一家相当不利:事故是由摩托车与自行车相撞而引起的,逃逸了的摩的“的哥”应负全部责任。但事实上,肇事摩的不仅是无牌车,而且“的哥”事发后逃逸了,刘XX又该跟谁讨说法、要赔偿去?

  在刘XX找到法律援助处后的第四天,他的案件就被正式受理了。法律援助处指派了有着丰富经验的王静律师负责承办。

  经过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和王静律师的集体讨论和调查取证,他们终于艰难地发现了扭转局面的关键:牵引车在事故中存在超载等过错。法律援助处指导王静律师,果断地向法院提出推翻交警部门认定结论的诉求,要求法院客观地认定牵引车车主对本案承担连带责任。

  王静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最后律师意见被法院全部采纳,一个多月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由牵引车车主和某保险公司,赔偿6名原告(死者的丈夫、3名子女及父母)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52万余元。(注:牵引车车主此前购买了交通事故险。)

  三个孩子生活有了保障

  法律援助工作者将近两年的努力,换来了52万余元的赔偿,对这个贫困的家庭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刘XX说:“3个孩子的生活有保障了,至少有钱供他们上学了。不然以我的情况,又该如何供养他们?”

  刘XX对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感激至深,以至于他“无法用言语描述”,刚一开口,双眼就湿润了。在平静了情绪之后,他对记者说:“总共开了五次庭,法律援助处的领导每次都到场旁听。他们把我的事当成自己的事一样。法律援助,给了我和孩子们活下去的希望。”

  中国首例“民告官”

  被告县长主动与原告握手

  “民告官”,别紧张

  30年来,中国从“权力”时代转向“权利”时代的一大表征是:“民告官”不再是稀奇的事情。旧中国,“民告官”的成功概率完全取决于能否撞上传说中狄仁杰式的大清官;改革开放前新中国的历次政治斗争(尤其是“文化大革命”)中,“民告官”流变为下属“揭发”上级思想的太“左”或太“右”,多是揭人隐私、存心整人,与法律无关。[page]

  直至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行政诉讼法》,中国的老百姓们才有了一条规范的、体制内的、制度性的“民告官”的通道。

  新中国法律意义上的首例“民告官”发生在1988年,当时《行政诉讼法》还未颁布,敢为天下先的温州人再一次充当了创新急先锋的光荣角色,温州苍南县农民包郑照以民事诉讼的方式状告县政府。

  “前卫”温州农民告县政府

  1985年,温州市苍南县农民包郑照经镇城建办批准,建造了三间三层的楼房。1987年7月4日,县里以包家的房子建在防洪堤上为由,将包家已经竣工落成的楼房炸去了1米多。

  1987年7月15日,包郑照分别向苍南县人民法院和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县政府,要求经济赔偿。由于当时还没有《行政诉讼法》,两级法院均未受理。

  1988年2月,经过代理人和当事人的多方努力,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温州中院受理此案。8月25日,有上千个座位的苍南电影院被改成了法院。庭审结束后,法院经实地调查取证,认为包郑照的房屋盖在海堤闸坝的区域内,影响了防洪,其有关建房手续未经水利主管部门同意,属手续不全。苍南县政府对其强行拆除,是有法律依据的。3天后,一审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同年12月,浙江省高院终审维持原判。

  案件虽然以原告的败诉了结,但包郑照大胆、前卫的诉讼行为极大地促进了中国民间“民告官”意识的发育。1989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颁布,一般认为,这起发生在温州的“民告官”案,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这部重要法律的出台。

  县长被告席上听法官问话

  这起案件的另一特别之处在于县长黄XX亲自到庭,并站到被告席上听候法官问话。“县长当被告”,这在上世纪80年代的中国,极大地挑战了官员的心理底线:“万一在众目睽睽的法庭上有个闪失,受损的不仅仅是个人的政治前途,而且‘直接影响到一级党委、政府今后的威望’。”当时,县委、县政府曾就黄XX应不应该出庭的事进行过两次激烈的讨论,与会者80%表示不同意,但黄XX执意要去。

  庭审结束后,黄XX还主动走到原告席前与包郑照亲切握手,包郑照显然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才赶忙拘谨地伸出左手,最终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媒体纷纷拍照定格住了这历史性的一刻。从照片上看,黄XX用他的微笑向包郑照传达了一个明晰的友好信号:政府依法接受诉讼,你不必有后顾之忧。照片的这一细节,对当时的民间触动尤为巨大。

  “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是那场官司最大的意义。”若干年后,时任县长黄XX谈及此案时说。事实上,即使在20年后的今天,“一把手出庭”在行政诉讼中仍不多见。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交通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38947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七旬老人与中年妇女吵架
属于意外事件,不承担责任
七旬老人车祸
要看具体损失,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建议当面向律师详述案情后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贵州安顺 男子 有一儿一女 建筑死亡
你好,具体怎么死亡,情况不明确,详细咨询建议你来人或来电。
暑假工人不收服装费,签合同,能退钱吗?
你好,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淘手机游戏购买的游戏账号恢复怎么办?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没有发票的证书,如何处理违法罚款?
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具体的处理交通违章方法如下:1、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
我刚买了一辆摩托车,第二天发现油箱漏水了。我去找商人换油箱,是否可以要求商家退货。
当发现购买商品与自己的需要不相符合时第一时间与商家协商沟通,指出自己的购买目的与产品不符合,申请更换或者退货。
亲生父亲和母亲在我四五岁离婚后从未尽到抚养义务,并且从未联系,他老了以后联系我要求赡养我可以拒绝吗
子女拒付赡养费可以起诉子女,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
咨询我解除取保候审,说明立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认定嫌疑人参与了犯罪,在没有新的证
解除取保候审,说明立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认定嫌疑人参与了犯罪,所以,在没有新的证据之前,他们不会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解除取保候审不代表
因为姐夫在他母亲之前去世的,姐姐需要继承一个北京车,我姐夫去世了,我有这样一个问题要咨询,孙律师?
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提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财产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以及户口簿等资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继承会收取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