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毕某驾驶改装拖拉机送货时,将路边骑车的两名青年撞成一死一伤后逃逸。为毁灭证据,车主王某主动致电车行要求删除其购车信息,不料此线索成了警方破案的关键。民警抓获毕某,将此案移交检察院时,检察官发现王某曾帮助毁灭证据,建议公安机关对其立案追捕。昨天,通州检察院透露,毕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判刑4年8个月,王某涉嫌帮助毁灭证据已被公诉。
检方称,毕某、王某为亲戚。几年前,两人从河南老家外出打工,王某帮人运货。2008年12月31日晚7点多,毕某驾驶属于王某的改装拖拉机,与其一同运送木材。车辆行驶至马驹桥附近时,毕某刹车不及将两名在路边骑车的男青年撞倒。见两人昏迷,惊慌失措的毕某和王某离开现场。
经抢救,一名男青年不幸身亡,另一人重伤。交通部门在现场找到肇事车车牌。
连夜驾车逃回河北暂住地的王某为防止警方根据车牌找到自己,连夜给向其售车的车行打电话,谎称拖拉机丢失,让其帮忙注销购车手续。10余天后,王某见警方未找到自己,认为风头已过,将肇事车送到维修部修理。
此时,公安机关调取车牌信息,发现车主姓杨。检察官介绍,根据河北当地规定,非当地户籍购车无法办理本地车牌,车行经理为帮顾客上牌照,时常用雇员的身份证帮忙办理。就在警方准备寻找真正车主时,车行经理称,事发当晚曾有一名王姓男子急匆匆地要求注销购车手续。这番话引起民警注意。
2009年1月15日,根据此线索,警方在王某的暂住地附近蹲守将其控制。经过询问,警方得知肇事司机为毕某。去年8月,警方终于将躲在安徽打工的毕某抓获。
去年9月17日,此案被移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时,检察官发现案发时王某与毕某同在车上,且王某有帮助毁灭证据的情节,而公安机关并没有对其立案或采取相关强制措施。于是,检方建议公安机关对王某立案追捕。目前,王某因涉嫌帮助毁灭证据已被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