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哐”的一声,尘土飞扬。
大块墙皮下面是一辆面目全非的新车……
不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墙皮是宾馆的,不是宾馆顾客,宾馆不赔,怎么办?
2009年6月20日下午,沈阳市民时先生开着自己花20多万元买的新车到中街。“我准备买点东西,就把车停在附近的天山宾馆楼下。”时先生刚刚离开没走出去多远,宾馆西墙上的一大块墙皮就砸车上了。
经过价格鉴定,该车的损失金额为32221元。
时先生找到保险公司,可保险公司表示车损不是人为和交通事故原因造成的,不能赔偿。时先生又找天山宾馆,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时先生将宾馆告上法院。他觉得墙皮的所有者是宾馆,就应该宾馆负责赔偿。
庭审时,宾馆方面表示,时先生的车并不是宾馆的服务对象,宾馆不允许外来车辆停放,墙皮掉下来砸车是个意外,应由保险公司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天山宾馆作为楼房所有人对其设施安全未尽到必要的谨慎注意义务,应当承担责任。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日前判决沈阳天山宾馆赔偿时先生轿车修理费32221元,鉴定费1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