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戒毒办法

更新时间:2014-06-19 16:5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第一条为了教育和帮助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戒毒,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强制戒毒,是指对吸食、...

  第一条 为了教育和帮助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戒毒,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强制戒毒,是指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

  第三条 强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应当配合同级公安机关做好强制戒毒工作。

  第四条 强制戒毒所的设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强制戒毒的实际需要统一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部门、财政部门,应当将强制戒毒所的基本建设投资和所需经费,列入本级基本建设计划和财政预算。

  第五条 对需要送入强制戒毒所的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以下简称戒毒人员)实施强制戒毒,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强制戒毒决定书应当于戒毒人员入所前交给本人。强制戒毒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通知戒毒人员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第六条 强制戒毒期限为3个月至6个月,自入所之日起计算。

  对强制戒毒期满仍未戒除毒瘾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可以提出意见,报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但是,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超过1年。

  第七条 戒毒人员对强制戒毒决定和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戒毒人员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戒毒人员进入强制戒毒所时,必须接受强制戒毒所的检查。强制戒毒所以外人员给戒毒人员的物品、信件,必须经强制戒毒所的工作人员检查。

  第九条 强制戒毒所对戒毒人员应当按照性别实行分别管理,女性戒毒人员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管理。

  第十条 强制戒毒所工作人员实行依法管理,严禁打骂、体罚和侮辱戒毒人员。

  戒毒人员必须遵守强制戒毒所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配合治疗,接受教育。

  第十一条 强制戒毒所对戒毒人员采取药物治疗措施,应当建立治疗档案;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强制戒毒所对戒毒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戒毒人员伤亡事故。

  强制戒毒所对因毒瘾发作可能发生自伤、自残或者实施其他危害行为的戒毒人员,可以采取保护性措施。

  第十三条 强制戒毒所除对戒毒人员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外,可以组织戒毒人员参加适度的劳动。

  第十四条 强制戒毒所应当允许戒毒人员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有关人员探访。探访人员必须遵守强制戒毒所的规定。

  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遇有直系亲属病危、死亡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暂时离开强制戒毒所的,由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担保,经强制戒毒所批准,可以离所,离所期限一般不超过3日。

  第十五条 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的生活费和治疗费由本人或者其家属承担。

  第十六条 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死亡的,应当由公安机关组织法医或者指定医生作出死亡鉴定,经同级人民检察院检验后,填写死亡通知书,通知死者家属、所在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家属不予认领的尸体,由公安机关拍照后处理。

  公安机关应当将死亡鉴定等有关情况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七条 戒毒人员有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的,应当给予奖励。

  戒毒人员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尚未处理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决定强制戒毒或者批准延长强制戒毒期限届满的,强制戒毒所应当解除强制戒毒,由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发给解除强制戒毒证明书,并通知其家属、所在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第十九条 戒毒人员解除强制戒毒后,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不受歧视。解除强制戒毒的戒毒人员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继续对其进行帮助、教育,防止其再次吸食、注射毒品。

  第二十条 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宜收入强制戒毒所的,应当限期在强制戒毒所外戒毒:

  (一)患有急性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

  (三)其他不适宜在强制戒毒所戒毒的。

  对前款所列人员由公安机关向本人和其家属发出戒毒通知书,并由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负责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医疗单位开办戒毒脱瘾治疗业务,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批准,并报同级公安机关备案。医疗单位开办的戒毒脱瘾治疗业务,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监督。

  任何个人不得开办戒毒脱瘾治疗业务。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1995年1月12日起施行。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治安处罚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90782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如果学生打架怎么处理
如果学生打架怎么处理
治安处罚相关法规
报案记录会保留多久
报案记录会保留多久
治安处罚相关法规
公司倒闭,不给我补偿,我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1.公司倒闭,不给员工赔偿,协商索要无果,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互相打架派出所处理
互相打架派出所处理
治安处罚相关法规
我办了二胎证不想要二胎,还能办独生子女证吗?
办理了独生子女证还能生二胎,国家放开二胎政策,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但是生了
骗子的库存中也有其他人被骗的物品,我的steam物品被骗了,骗子的库存中还有其他人被骗的物品可以追回
您好,遇到网络诈骗能否追回损失要看案件进展,及时报警,尽量配合警方破案。
你好限高人员可以办理护照吗?
法律分析:可以,只有以下情况才不允许办理护照,限高令者不在不允许办理护照的范围内。不能办理护照的情况如下: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2、无法证明身份的;3
肇事逃逸赔多少,另外旁边人拦截导致自己受伤,赔多少
肇事逃逸导致死亡的赔偿: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