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七条
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③《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④《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2、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①《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③《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3、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4、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5、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拆迁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6、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
处罚种类:吊销拆迁许可证、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7、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8、违反规定转让拆迁业务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9、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10、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11、不移交有关物业管理资料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12、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13、以欺骗手段取得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14、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15、物业管理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他人的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16、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17、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18、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19、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20、用隐瞒、欺骗等手段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或涂改、伪造房屋产权证书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21、涂改、毁坏房屋产籍资料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22、无证承担委托拆迁的;未经核准自行拆迁的;伪造涂改、转让《资格证书》的;擅自或者变相转让拆迁任务的;未经批准跨城市承担委托拆迁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吊销证书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23、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及公用设施、设备修缮不及时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的;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乱搭乱建,改变房地产和公用设施用途的;不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及管理办法规定义务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24、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25、开发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
处罚种类:罚款、撤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26、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
处罚种类:罚款、注销证书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27、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
处罚种类:罚款 共3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