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标准文书
更新时间:2019-11-23 07:3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1、环境违法行为立案登记表调查部门在接受环境违法行为举报、控告、案件移送,或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违法行为后,执法人员应当填写环境违法行为立案登记表,由单位领导签署
1、环境违法行为立案登记表
调查部门在接受环境违法行为举报、控告、案件移送,或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违法行为后,执法人员应当填写环境违法行为立案登记表,由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决定立案或不予立案。
环境违法行为立案登记表主要内容有:
(1)(法人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姓名
(2)单位名称和地址
(3)案情简介和主要违法事实
(4)承办人和承办部门意见
(5)法制部门审核意见
(6)领导审批意见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行政处罚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