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申请的 行政许可事项,依据 (法、条、款)
和 (实际情况),经我局研究,认为你(单位)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不符合该事项的许可条件,决定不予受理。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你(单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六十日内向德清县人民政府或湖州市水利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向德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机关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