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申
请 人 |
姓名/名称 | 身份证件/ | |||
电话 | 邮政编码 | ||||
地址 | |||||
代理人/
经办人 |
身份证件 | ||||
住址 | 电话 | ||||
申请事项 | (在申请事项及子项目前划“√”)
1、指定企业印制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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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 | (1)异地经营申请领购发票; | ||||
(2)拆本使用发票; | |||||
(3)使用计算机开具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 | |||||
(4)跨区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 |||||
(5)企业自印发票; | |||||
3、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 | |||||
4、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 | |||||
5、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 |||||
申请理由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填写说明:
申请事项编号依次为:
指定企业印制发票—— 10
异地经营申请领购发票发票——21
拆本使用发票——22
使用计算机开具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23
跨区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24
企业自印发票——25
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30
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40
印花税票代售许可——50
本申请书为A4竖式,一式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归档。[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