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局确定非行政许可项目
更新时间:2019-11-16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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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按照市政府的部署,依据《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辽宁省档案条例》,市档案局共确定非行政许可项目9项,并向社会公开。具体为:1、档案公布的同意;2、国内公民
按照市政府的部署,依据《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辽宁省档案条例》,市档案局共确定
非行政许可项目9项,并向社会公开。具体为:1、档案公布的同意;2、国内公民
法人利用档案馆未开放档案的同意;3、延期或提前向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同意;4、档案
中介组织及人员的备案;5、对县区档案馆延期开放档案的批准;6、外国人及组织利用开放档案的批准;7、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备案;8、销毁
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备案;9、对城建档案馆接收规定范围以外档案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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