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劳动保障(人事)局,各用人单位:
为提高用人单位用工管理水平,进一步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积极推进我市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江苏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实施办法》、《关于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09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审查内容:
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工时制度、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等方面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用人单位应报送以下书面材料:
(一)《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登记手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基本信息报告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用工信息报告书》、《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定申请表》、《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定自评表》(一式两份);
(二)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三)2009年12月末职工名册(格式见附件)、劳动合同签订材料;
(四)所有从业人员2009年11月-12月的工资清单(含派遣人员)和11月-12月的考勤记录(需有劳动者签字确认);
(五)非标准工时制度批文;
(六)200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清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最后一次社会保险费缴纳的凭证;
(七)就业准入岗位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
(八)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和向劳动者公示规章制度的材料。
三、工作安排:
2009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评定工作从2010年1月1日开始,至3月20日结束。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下载资料(2010年1月1日至1月10日):用人单位登陆连云港劳动保障网(http://jslyg.lss.gov.cn)网上下载栏目下载《2009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评定资料》压缩包,内含《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基本信息报告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用工信息报告书》、《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填报说明》、《劳动保障诚信单位评定申请表》、《劳动保障诚信单位等级评定自评表》。
(二)自查自纠(2010年1月11日至2月21日):用人单位对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认真开展自查,如实填写书面审查和诚信评定表格,生成电子表格并打印,对存在的问题主动纠正。[page]
(三)材料报送、审查(2010年2月22日至3月20日):用人单位将需要报送的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评定相关资料提交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审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结合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集中审查,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的评定,评定结果将在市劳动保障网和新闻媒体上公布。
四、审查要求
(一)各用人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定申报工作,认真进行自查,如实填写书面审查报告书和诚信评定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用人单位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行政处罚。
(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属各类用人单位及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注册的用人单位的书面材料审查工作。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