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金的赔偿时效是,向质监所请求用保证金赔偿的实效期限为90天。质量保证金的赔偿标准如下:
首先,因旅行社故意或果实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 旅行社收取旅游者预付款后,应旅行社的原因不能成行,因提前三天(出境旅游应提前7天)同志旅游者,否则应承担违规责任。
(二)因旅行社过错,造成旅游者误机(车、船),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的直接经济损失,并赔偿经济损失10%的违约金。
(三) 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协议合同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应退还旅游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赔偿同额违规金。
其次,导游人员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害的,旅行社应赔偿损失:
(一) 导游未按照国家或旅游行业对客人服务标准的要求提供导游服务的,旅游社应赔偿旅游者所付导游服务费的2倍。
(二) 导游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旅游者无人负责,旅行社应承担旅游者自留期间所支出的食宿费等直接费用,并赔偿全部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三) 导游人员违反旅行社与旅游者的合同约定,损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旅行社应当对旅游者进行赔偿。
1.导游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服务票,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2.导游违反约定,擅自增加用餐、娱乐、医疗保健等项目,旅行社应承担旅游者的全部费用
3.导游违反合同或旅程计划,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的20%
4. 导游擅自安排旅游者到非旅游部门制定商品购物、所购商品为假冒伪劣商品,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的全部损失
5.导游私自兜售商品,旅行社应全额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
6. 导游索要小费,旅行社应赔偿被索要小费的2倍
再次,因相关部门如饭店、交通、景点等愿意发生质量问题,组团社应先按以下标准赔偿旅游者的损失,然后再向相关部门追偿:
(一)旅行社安排的餐厅,因餐厅原因质价不符的,旅行社因赔偿旅游者所付餐费的20%
(二) 旅行社安排的饭店,因饭店原因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因退还旅游者所付房费与实际房费的差价,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
(三) 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因交通部门原因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因退还旅游者所付交通费与实际交通费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
(四) 旅行社安排的观光景点,因景点原因不能游览,旅行社因退还景点门票、导游费,并赔偿退还费用20%的违约金
此外,减免赔偿的情形是:
(一)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事先对旅游者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的
(二)所发生的质量问题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知或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的
(三) 质量问题发生后,已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的
(四)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旅游者本身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