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赞成规定“居住权”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物权法草案创设了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叫居住权。居住权的创设,源于民法学者的建议。从2001年5月28日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的物权法草案专家讨论会上的发言看,创设居住权

  物权法草案创设了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叫“居住权”。

  居住权的创设,源于民法学者的建议。从2001年5月28日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的物权法草案专家讨论会上的发言看,创设居住权的目的,是要解决三类人的居住问题:一是父母;二是离婚后暂未找到居所的一方(通常是女方);三是保姆。下面逐个分析。

  离婚一方的居住问题

  中国曾经长期实行公房制度。对双职工来说,通常是由男方单位分配住房。双职工夫妻离婚时,男方的单位一般都不同意将该住房全部判归女方或者将住房的一半判归女方。因为住房是公房,属于男方单位的财产,如果判归离婚的女方或者判一半给离婚的女方,势必影响男方单位的利益和男方单位其他职工的利益。因为房屋属于男方单位,法院纵然打算保护女方的利益,也无权处分男方单位的财产。于是,法院就发明了一种办法,将住房仍然判归男方,但同时判决女方仍旧可以在属于男方的房屋中继续居住,一直居住到再婚为止。

  按照这种裁判实务中的做法,离婚女方对判归男方的住房的使用,当然不是永久的居住,只是暂时的居住。不同于现在物权法草案所谓的居住权。显而易见,这是在中国当时实行公房制度的历史条件下采取的特别措施。现在,这一历史条件已不存在。公房制度已经废止,职工使用的公房,已经出卖给了职工,成了职工的私有财产,并且,国家推行住宅商品化的政策,只要有钱就可以买到商品房。没钱买房的,可以通过租赁方式解决居住问题。80年代曾经作为最严重的社会问题存在的住房困难,已经基本解决。在离婚中,离婚女方的居住,已经不再是困扰法院的难题。离婚前只要有住房,法院尽可以全部判给女方或者判一半给女方。有的男方打算离婚,先买一套商品房登记在女方名下,然后双方再签离婚协议。这样的报道已见诸报端。假如还有个别案件,离婚女方的居住问题难以解决,法院完全可以继续采用过去的老办法,判决她有权在男方的房屋中暂时居住,直到再婚为止。

  父母的居住问题

  居住权是法国民法上的制度。法国民法规定居住权,缘由何在?在于法国民法的继承制度,不承认夫妻相互间的继承权。因为法国民法未实现男女平等。

  请看法国民法典第731条的规定:“遗产,依下列规定的顺序和规则,归属于死者的子女及其直系卑血亲、直系尊血亲及旁系血亲。”据此规定,丈夫去世,遗产由子女及孙子女继承,没有子女的,由丈夫的父母及兄弟姐妹继承,妻子不享有任何权利,不能继承任何遗产。

[page]

  法国民法典另在第767条规定:“如死者未遗有按其亲等得为继承的血亲,亦未遗有非婚生子女,遗产归属于未离婚而尚生存的配偶。”依据本条,只在死去的丈夫未留下子女、孙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并且连非婚生子女也没有的情形,妻子才有可能取得遗产。可想而知,丧夫的妻子取得遗产的可能性是非常微小的。可见,法国民法典之所以创设居住权,是为了解决寡居的母亲的居住问题。

  回头说我国。早在1930年的中华民国民法,就规定了男女平等。中华民国民法第1144条规定:“配偶,有相互继承遗产之权”。按照该条的规定,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配偶的应继份与其他继承人均等;在有第二顺序或第三顺序继承人时,配偶的应继份为遗产的二分之一;在有第四顺序继承人时,配偶的应继份为遗产的三分之二;在无第一至第四顺序继承人时,配偶的应继份为遗产之全部。因此,在中华民国民法,当然也就没有规定居住权的必要。

  我国现行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从现行继承法的上述规定可知,夫妻相互有继承权。配偶、父母和子女,同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考虑到现行婚姻法关于“婚姻关系存续中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的规定,如果丈夫去世,首先应当从夫妻共有财产中,分出属于妻子的一半财产,剩下的另一半财产才属于丈夫的遗产。该遗产由妻子与子女及丈夫的父母继承。特别要注意的是,现行婚姻法还规定了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当然必须解决父母的居住问题。可见,在我们的社会中,父母的居住及丧夫的寡母的居住,在法律上有充分的保障,不发生任何的问题。

  保姆的居住问题

  中国幅员辽阔,大多数人口在农村。超过10亿之数的农民,恐怕不大可能雇用保姆。在城市居民中,虽然没有精确统计,使用保姆的家庭恐怕也只占少数。在使用保姆的家庭中,准备给保姆永久居住权的,恐怕只是极个别的情形。为了极少人的问题,而创设一种新的物权,创设一个新的法律制度,既不合逻辑,也不合情理!

  如果谁要让自己的保姆终身居住,尽可以在遗嘱中明确表述此种遗愿。遗嘱中这样的规定,虽然不发生物权的效力,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效力。按照遗嘱中的这一规定,法院将仍旧采用此前的做法,通过在继承人的房屋所有权上设一个负担来解决该保姆的居住问题,以实现遗嘱人的遗愿。[page]

  基于上面的分析,可以断言,物权法草案创设所谓“居住权”,与中国的国情和实际是违背的,属于无的放矢、闭门造车!建议断然删去。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物权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77487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居住权是哪部法律的规定
居住权的法律规定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1、居住权人依法享有房屋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3
离婚后房屋居住权怎么规定
法律分析:离婚后是否有房子的居住权,要看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居住权概述
居住权概述
居住权
我怀孕了,叫我们老板辞职。他不赞成辞职,老板不赞成怎么办?
你好,合同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赔偿金。
《民法典》中居住权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中对居住权的规定是: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居住权的客体仅限于房屋。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
老公想离婚我和亲人不赞成能离吗?
是的,他可以通过起诉来达到离婚的目的!
离婚协议没有规定女方有居住权她能居住吗?
可以直接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解除聘用合同是否有违约金
解除聘用合同违约金因情况而异。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或依法解除,一般无需支付违约金。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甚至可能支付双倍赔偿金。具体操作需结合合同
请律师怎么收费?老板拖欠我工资一个人去劳动局告他有用吗?
对工资拖欠问题,首先尝试与老板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若劳动仲裁结果仍不
被骗了1300块,骗子把微信注销了,现在有通过其他方式找到骗子微信
遭遇诈骗,请立即报警。提供骗子信息、转账记录等证据给警方,配合调查。若骗子注销微信,可通过其他方式搜集证据,助力警方抓捕。
认定合同诈骗的合同还有效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合同诈骗认定后,合同通常无效。处理方式包括报警、民事诉讼等。选择时需考虑证据充分性、损失大小及追回可能性。
福州改造房屋该怎么算补偿
法律分析:房屋补偿计算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装饰商定价格来确定的。比如,搬迁费十二元每平方米,按两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二十五元每平方米计
三门峡征收怎么样计算赔偿
征地补偿费多支付征收方应当及时通知被征收方予以追回,请求被征收方返还取得的利益,追回多支付的征地补偿费后重新分配,被征收方主观存在恶意的征收方有权要求其进行损失
荆州修建房子该如何计算补偿
第一:是对房屋本身价值要有一个补偿,根据建筑结构的不同,补偿标准也不一样。第二:是对房屋装修的补偿,这个根据装修成本和使用年限进行评估。第三:是对房屋的附属设施
兰州法律咨询需要哪些费用
法律分析:法律咨询一般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需要看情况,有的不要,有的需要。比如你有委托意向,但是还没委托,一般不要咨询费。而且从实际情况来看,除了国内一二线大城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下载低至¥9.9/篇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