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侵害物权损害赔偿的性质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摘要]本文主要讨论了侵害物权的损害赔偿的性质,对其中两种观点,即侵害物权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是物权请求权还是侵权的损害赔偿,但是,这种损害赔偿的性质是物权的从属请

  [摘要]本文主要讨论了侵害物权的损害赔偿的性质,对其中两种观点,即侵害物权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是物权请求权还是 侵权的损害赔偿,但是,这种损害赔偿的性质是物权的从属请求权进行了一定的评价,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这两种观点的不 合理之处.

  [关键词]损害赔偿;物权请求权从权利;诉讼时效;过错

  对于侵害物权的损害赔偿的性质大致上有三种观点,第一 种观点:侵害物权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是物权请求权,第二种观 点:侵害物权的赔偿是侵权的损害赔偿,但是,这种损害赔偿的 性质是物权的从属请求权。第三种观点:侵害物权的赔偿是侵 权的损害赔偿。笔者比较赞成第三种观点.

  一、侵害物权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是物权请求权 一些学者认为,侵害物权而产生的损害赔偿,是物权请求 权而不是侵权责任[1]。在占有人侵害物权的情况下,可以继续向 侵害人请求侵害赔偿,即:在侵害物权所产生的损害赔偿,在物 权保护中的应用的目的还是达到物权的圆满状态,物权人的物 权受到侵害而依据上述的保护方式无法达到保护的目的时,而 以金钱补偿为手段,而使其整体的利益得到公平的补偿,因此, 规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物权保护的一种法律手段,性质是属于 物权请求权。物权人依据本条向侵权人要求损害赔偿,只要去 符合有损害的要求,而不要求有故意或过失,就成立损害赔偿 责任,这与侵权行为的责任是有区别的.

  受德国的影响,把侵害物权分为有权占有的场合和无权占 有的场合,另外的场合;把侵害物权产生的损害赔偿紧紧贴在 物权请求权上而连在一起叫做从请求权,即无权占有人侵害物 权所产生的损害赔偿是物权请求权的从请求权,因为物权请求 权不要求过错所以他也就不要求过错,只要求损害,不知这些 学者是误解了德国的理论还是故意地把它叫做物权请求权.

  笔者认为:下面有三条理由说明侵权的损害赔偿不是物权 请求权.

  1.物权请求权中有物的返还请求权,物的返还请求权只能 产生在无权占有的情况下才能出现,而在有权占有的情况下是 不能产生物的返还请求权。如,我向甲借取钢笔一只,并且与甲 预定期限为两天,而甲因为有急事在期限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就 向我索取钢笔,在这种情况下因为我是善意的占有钢笔,所以 应当对钢笔具有本权,而甲就没有对钢笔的物权的返还请求 权。物权遭受侵害在物权法第37条中规定了三种情况,有权占 有的侵害、无权占有的侵害、和其他情况下的侵害,而在有权占 有侵害的的情况下,就不能是物的返还请求权.

[page]

  2.对于过错要求,在损害赔偿要求过错为条件,而物权请 求权三个责任方式,任何一个都不要求过错。对侵权的损害赔偿要求过错是因为,损害赔偿增加了行为人新的负担,而物权 请求权没有增加行为人新的负担,不需要行为人有什么负担, 回复到原来状态.

  3.使遭到侵害的物权或即将遭到侵害的物权恢复到圆满的 状态,是物权请求权的一个核心之所在。即是应当把受侵害的 物恢复到原来的没有侵害的状态的情况下。依据物权请求权的 这个本质的要求。那我们就应当考虑,侵害物权的损害赔偿是 否能够起到这样的作用而使受侵害物恢复到原来的状态。但 是,事实上,赔偿并不能达到这个要求,在赔偿了损失后,但是 受侵害的物并不能恢复到原来的状态,而是受侵害物的财产利 益恢复到没有侵害之前的状态,是物的价值的恢复,而物本身 并没有恢复到原来的状态,所以损害赔偿不能使物恢复到原来 的状态。这样就损害赔偿就达不到物权请求权的本质的属性要 求恢复原状的条件,所以损害赔偿不是物权请求权.

  二、侵害物权的赔偿是侵权的损害赔偿,但是,这 种损害赔偿的性质是物权的从属请求权 有些学者认为,侵害物权的赔偿是侵权的损害赔偿,但是, 这种损害赔偿的性质是物权的从属请求权。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是物上请求权的一种,是所有人向无权占有人要求返还原物的 请求权。但是单纯地通过所有物的返还,并不能完全恢复物权 的圆满状态。物可能在占有人处发生了毁损,占有人也可能从 物中获得了用益,或者因物而支出了费用。对于这些问题,在继 承罗马法的基础上,德国法上的规定了单独的请求权规范,在 性质上,其规定的是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次位性、结果性请求 权,所以被称为从请求权。《德国民法典》将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规定在物权编的第二章所有权部分,第985条规定的是所有物 返还请求权,第987条以下规定的从请求权,即在物毁损的情 况下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收益返还请求权以及费用补偿请求 权。在位置上,从请求权紧跟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之后[3].

  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从请求权中蕴含的是利益衡量,明显 不同于侵权法规定的利益衡量。从请求权有其独立调整的领 域。如果无权占有人是善意的话,根据第992条,他对损害以及 正常经营范围内的用益不承担责任,而且在恶意的情况下,无 权占有人的责任构成也不同于侵权占有人。比如基于轻过失而 卖得一辆被窃的汽车,汽车后来发生了损害。若依据德国民法823条1款,并用德国民法第249条规定,则占有人须负全部 赔偿义务;反过来,若根据德国民法第990条第1款第1句的 话,只有在其是恶意的情况下,才有损害赔偿的义务[4].[page]

  在德国,把物

  的占有而产生的返还等费用,费用的支出,损 害赔偿等作为物权请求权的从属权利,即可以不要求过错,时 效的问题也是与物权是联系在一起的而不适应诉讼时效。而这 些学者在继承德国物权从请求权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一定的 改造,是诉讼时效问题是不要求适用诉讼时效.

  对于这种观点不能说是不可以,但是这种观点的弊端会更 多。笔者认为大概有下面的几点 1.这种观点与物权法第142、第144条规定的,对物的占有 因为善意、恶意不同而产生的效果不同的设计的思路不符合.

  因为物权请求权的从权利是不要求过错的,而物权法第142、 第144条是要求过错的。这里的善意、恶意不是我们经常所说 的过错,善意应当是无过失和一般的过失,而恶意应该是重大 过失和故意的情况。这样,就与我们既有的法律制度不相符和, 从而造成法律内部就不和谐了.

  2.物权请求权的从权利是不要求过错的。物权法第37条 是在总则中的规定,那就应该包括一般侵权和特殊的侵权,如 果甲的西装因为甲走的匆忙而不小心落在我家里了,同时由于 我的不小心把西装弄破了。在这种的情况下,我就构成了一般 侵权,而对于一般侵权是可以要求过错的要件的,同样,如果是 我家里的狗把西装撕的粉碎,这样我就无过错的特殊侵权,在 特殊侵权的情况下就可以不要求过错为要件。既有一般侵权的 情况也有特殊侵权的情况,而一般侵权是要求过错,而特殊侵 权是不要求过错的,这样就导致物权请求权的从权利是不要求 过错与物权法第37条之间的冲突与不相符合.

  3.物权请求权的从权利是不要求过错的,对物权法第37条 对于侵害物权的损害赔偿,适不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因为对 于物权请求权到底适用还是不适用诉讼时效一直有着不同的 意见,如把侵权的损害赔偿作为物权请求权的从权利那么就增 加了解决问题的难度。那么依据这里的理论来推理可能得出的 结论是不适应诉讼时效,而笔者认为这样推理不适用诉讼时效 的结论是不正确的,笔者认为应当适用诉讼时效,因为损害赔 偿是债权债务的关系。诉讼时效的对象基本上是债的请求权, 而非物权,损害赔偿是债权债务的关系,意味着它们属于债的 范畴。债在逻辑上属于诉讼时效的对象,如此,人们毋须说明理 由,侵权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自然应该适用诉讼时效。如果法律 规定它们不适用诉讼时效,则必须充分阐明理由[2].

  4.根据主和从的关系来分析。我国物权法第115条规定: 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即从权 利的变化跟着主权利变化而变化,除非有相反的约定,这样损 害赔偿请求权应该和物权绑在一起,那么物权转让给别人,那 么侵权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也应当转让一起转让,这样对于 物权人并不一定有利。如:当A欠B钱,A应向B履行债务时,而仅仅A的物就可以抵消B的债,根据上面的理论侵权的损 害赔偿是物权的从请求权,那么A转让物给B这样就造成了 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也跟着转让给B。那么为什么不根据物权法 第115条约定侵权的损害赔偿随物权一起转让呢?然而,这样 的前提是A是懂法律的,如果A不知道法律的规定,侵权的损 害赔偿就一起转让给了B,这样A的利益就得不到应补偿.[page]

  5.对于抵押权、质权只有没有相反的约定都要及于从权利 和从物。如抵押人把其物抵押给银行,那么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应当一并抵押给银行,这样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当抵押物 经过拍卖,有充足的有价款了偿还银行的债务,,并且还有充足 的剩余价款可以来偿还其他债权人的债权,这样的情况下对其 他在债权人是没有侵害的,但是如果没有充足的剩余的价款的 情况下,那就对其他债权人不公平了,又因为其他的损害赔偿 的权利弱于抵押权,那么其他债权人就可能的不到足够的清 偿。如果不把侵权损害赔偿作为物权请求权的从权利,抵押人 的侵权的损害赔偿就是抵押人的一般的财产,这些一般的财产 就要应当对抵押人的其他的债务进行担保,那么其他债权人就 有实现其债权的可能性.

  6.如果承认侵权的损害赔偿是物权请求权的从权利,那么 就割裂了有权占有物权被侵害和无权占有物权侵害的法律的 适用。而德国把侵权的损害赔偿作为物权请求权的从权利只适 用于无权占有的情况下,在有权占有物权遭受侵害的情况下, 直接适用侵权责任。而我国物权法第37条的规定既包括有权 占有的物权的侵害也包括无权占有的物权的侵害。当然,可以 退一步承认物权法第37条只包括无权占有的物权的侵害,这 样就造成了物权法第37条只适用无权占有物权遭受侵害的情 况,而对于有权占有物权遭受到侵害的情况就要到民法第106 条第二款中去寻找相应的规定。这样就造成了有权占有物权遭 受侵害和无权占有物权遭受侵害适用法律的割裂,不利于法律 的系统化.

  [参考文献]

  [1]梁慧星.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条文,说明,理由以及立法利 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210.

  [2]崔健远.物权救济模式的选择及其依据[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 报,2005,(1).

  [3]王洪亮.物上请求权体系之分析[M].中德私法研究,2006,(1).

  [4]王洪亮,物上请求权体系之分析[M].中德私法研究,2006,(1).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物权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46613
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 [1]《》第九百九十二条
  • [2]《德国民法》第三十七条
  • [3]《德国民法》第九百九十条
  • [4]《德国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 [5]《德国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 [6]《德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 [7]《德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停止侵害是不是物权请求权
要求停止侵害的情况有,受害人的人身或者财产等权益正在遭受侵害时,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其停止侵害行为。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
停止侵害是物权请求权吗
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停止侵害属于物权请求权吗
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物权损害赔偿是否需要是物权人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
物权编规定的损害赔偿是什么性质的权利
财产损害赔偿的标准 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的标准,可以作出如下的分类: 1、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 对于罚款、罚金
怎样才能有17位数的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码不会有17位,我国居民身份证编号一共为18位。其中前6位为地址码;第七位至14位为出生日期码,此码由6位数改为8位数,其中年份用4位数表示;第15位至
我的私人照片是随便发给网友的。我该怎么办?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也可以报警解决
淄博修建房子如何算安置费
一般由开发商交纳安置房房产测量费。房屋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要向专业测绘机构提出服务请求,做一份完备的测绘报告,递交给房屋管理部门,提供测绘成果的服务费由提出请求
辽源拆迁该怎样计算安置费
法律分析: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
问一下123平房子过户费需要多少钱?
法律分析:房屋的过户费是按一般的标准算的,过户费用如下;(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