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登记与非登记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引言:机动车的种类五花八门,用途也千差万别,是否所有机动车均应一律以登记作为物权公示方法,看来不能一概而论。其一,机动车通常都要上路行驶,从事运输工作,但也不尽然。例如,在新车买卖过程...

  引言:机动车的种类五花八门,用途也千差万别,是否所有机动车均应一律以登记作为物权公示方法,看来不能一概而论。

  其一,机动车通常都要上路行驶,从事运输工作,但也不尽然。

  例如,在新车买卖过程中,汽车经销商从汽车生产厂家购买汽车,再将汽车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此时汽车仅仅是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而出现,尚未投入道路运输。又比如,许多农村的手扶拖拉机只是在田间地头从事运输和耕作,基本上不会在公众通行的道路上行驶。

  对尚未投入或根本不会投入道路运输的机动车来说,一般不会也无须到机动车登记机关办理注册登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条明确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言下之意,如果机动车不上道路行驶,也就不必办理登记。这些无须办理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与道路交通安全无关,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交通工具,故应当与一般动产作相同的处理,以交付而不是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况且,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要进行物权登记既不符合交易常理,在技术上也难以实现。例如,汽车生产厂家要出售汽车给经销商,不可能先将汽车登记为汽车生产厂家自己所有,再办理转移登记,将汽车过户给经销商。在实际交易过程中,汽车生产厂家将汽车交付给经销商即可完成汽车所有权的转移。

  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不以登记为物权变动的要件,也有若干立法例可资参照。例如, 《意大利民法典》第2683条规定:“当以下财产为标的时,在遵循法律规定的其他公示方式的情况下,下列条款规定的文件应当以登记的方式公示:(1)在海商法典规定的登记簿中注册的轮船和驳船;(2)在海商法典规定的登记簿中注册的航空器;(3)在机动车登记簿中注册的机动车。”运用反向解释规则,该条文可以理解为,未在机动车登记簿中注册的机动车不必以登记作为物权公示方法。

  其二,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它所包含的范围十分广泛,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等均属于机动车。

  考虑到机动车价值比较大,且牵涉到公共安全,故在交易上应相当慎重,以登记作为其所有权、抵押权的公示方法较为稳妥。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物权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91079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登记物权和非登记物权的含义
登记为所有权证明——登记物权 转移为所有权证明——非登记物权
性别 :男出生日期:1988013020100130 可以登记去吗
不可以,此时未满22周岁!次日就可以了!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请问我是1989年8月18日出生的男现在可以登记吗?
你到2011年8月18日方年满22周岁,你现在尚不到法定婚龄,婚姻登记部门将不予办理登记。
请问报案几个月可以起诉
是否经过第一次诉讼
前夫向村集体户申请了我的户口。我还能享受村民的待遇吗?
您好,这需要看当地的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私下查询他人的身份信息,通话记录违法吗?
在哪里发生的事情?您这边有对方的什么信息
在哪里做务川伤残鉴定?
需要鉴定,根据结果确定
63岁工伤事故赔偿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大货车自燃着火,保险公司赔吗?
车辆着火保险公司赔偿。车辆本身发生故障导致自燃的,保险公司要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自燃险是机动车车辆损失保险的一个附加险种,车主只有在投保机动车辆损失保险的基础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