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船舶留置权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摘要:我国民法上对留置权的规定较为详细,但在船舶留置权方面,由于《海商法》自身的特殊性,使其与民法上的留置权存在一定差异。本文就船舶留置权在救助方的行使、留置

  摘 要:我国民法上对留置权的规定较为详细,但在船舶留置权方面,由于《海商法》自身的特殊性,使其与民法上的留置权存在一定差异。本文就船舶留置权在救助方的行使、留置权的取得以及光船租赁下的船舶留置权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船舶留置权 船舶救助 光船租赁

  我国《海商法》对船舶留置权规定甚少,而《民法通则》和《担保法》仅对一般意义上的留置权作了规定,这些规定是否适用于船舶留置权,理论上尚有论证。且现有《海商法》将船舶留置权仅限定于造船人、修船人享有的留置权,而《民法通则》规定,债权人只要是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就可成为留置权的行使主体。因此在实践中就可能产生争议。为此,笔者想针对有关船舶留置权的一些敏感问题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和观点,以期抛砖引玉。

  一、救助方的船舶留置权

  《海商法》第188条第3款规定:“在未根据救助人的要求对获救的船舶或者其他财产提供满意的担保以前,未经救助方同意,不得将获救的船舶和其他财产从救助作业完成后最初到达的港口或者地点移走。” 根据该规定,被救助人要就救助款项向救助人提供担保。被救助人提供的担保是否“满意”,往往取决于接受该担保的担保请求人或者受理该案件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①

  其次,船方在此是没有权利自行决定将船舶从救助后的港口开走的,能否开走须由救助方同意。《海商法》第188条“不得……移走”的规定,其性质上就是救助人对船舶的留置权。对救助人这一权利的性质,有学者认为是扣留权。该观点基于以下理由:留置权有两层效力,一旦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到期债务,即发生第一层效力,就是债权人有权继续占有标的物。债权人依第一层效力继续占有标的物经过一定期限而对方仍未偿付款项时,即可依第二层效力将留置权的标的物折价变卖优先受偿。②而根据《海商法》第188条第3款的规定,救助方的权利仅能达到第一层次效力,因而不是船舶留置权。笔者对该观点持保留意见。第188条虽然没有涉及留置权的第二层效力,但是在第190条中,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达到留置权的第二层效力:“对于获救满九十日的船舶和其他财产,如果被救助方不支付救助款项也不提供满意的担保,救助方可以申请法院裁定强制拍卖;对于无法保管、不易保管或者保管费用可能超过其价值的获救的船舶和其他财产,可以申请提前拍卖。”因此救助人要通过申请法院裁定强制拍卖被留置船舶来实现第二层效力,但是这并不妨碍救助人所享有的这一权利属于留置权。如果救助标的物是船舶,救助方就享有了船舶就置权。[page]

  二、船舶留置权的取得

  船舶留置权的取得有依照法律取得和依照合同取得两种理论。我国《担保法》第87条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依该条的规定,似乎留置权的取得和行使要以双方当事人在订立留置合同或条款为前提。因此在实践中,不少船东以在双方所签订的修/造船舶合同中没有留置这方面的约定为由否定船厂的留置权。然而,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修/造船市场,许多船厂为了拉揽生意一般在订立合同时只是规定了所修/造船舶在完工离厂前须支付全部或部分费用的内容, 而不刻意提及留置权条款。但是,当船东没有按约付款, 船厂即可依据合同中有在完工离厂前付款的约定, 将船舶予以留置。

  船厂在双方没有订立留置权条款的前提下有没有留置船舶的权利是我们所要关注的问题。结合我国《担保法》的规定,船舶留置权的取得条件有三:

  (1)须船厂占有船东的船舶,且该占有是合法的。依《担保法》第84条的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2)须修/造船合同已届清偿期。船厂虽占有船东的船舶,但在合同尚未届清偿期时,因此时尚不发生船东不履行债务的问题,不发生留置权。

  (3)须该修/造船合同与该船舶有牵连关系,船厂不能留置合同以外船东的船舶。所谓的“牵连关系”,就是债权与标的物的占有的取得是基于同一合同关系。③

  纵观国际上和我国有关立法,也直接规定了船舶留置权的取得和行使。④可见,船舶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只要符合前述三个条件,即使当事人在合同中未作规定,也会依据法律的规定产生效力。当然,根据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双方当事人订立的留置权条款有利于合同的履行和债务的实现,应该承认其效力。

  三、光船租赁合同下的船舶留置权

  船厂可以根据法律留置修/造船合同下的船舶,但是,如果该船舶不是属于另一方当事人的,比如说,是一艘以光租形式租入的船舶,那么,船厂是否可以留置非光船承租人所有的船舶?对于这个问题,在国际上有不同的看法,各国的立法也各不相同。

  英国的法律规定只能留置债务人所有的财产。这在“St. Merriel号”⑤案中有很好的体现:本案中光船承租人以船东的名义与修船人签订船舶修理合同,之后修船人向船东索要修理费用并将船舶留置。船东指出St. Merriel号是以光租的形式出租给BCC公司的,所以不承担任何责任。而法官也同意了船东的意见,认为船东和修船人之间并未订立任何合同,而留置权的基础就是船东应负有责任,所以起诉被撤销。《瑞士民法典》第895条规定,留置物应该属于债务人所有,但债权人对其善意取得的不属于债务人所有的物有留置权。在日本,其民法学说认为,留置物不必是债务人所有的物,第三人所有的物也可以成为留置物。[page]

  在我国关于这个问题也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声音。一种意见认为,债权人所占有的财产应为债务人所有的财产,非债务人所有的财产不得留置。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债务人的财产不必仅限于债务人所有的财产,债务人合法占有的财产都可以留置。而我国的立法则采纳了后一种观点。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明知所要留置的动产非债务人所有的留置权人,动产所有人仍可以对抗之。而从我国《海商法》对船舶留置权的特殊规定来看,则不存在这种“善意”或“非善意”之分,即只要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就可以留置“其所占有的”船舶,而不论其是否知道其所占有的船舶并非为合同另一方(债务人)所有。

  笔者认为第二种观点较为可取。船舶留置权作为担保物权,其保护留置权人利益的立法意图是明显的。如果将被留置船舶的所有权限定于债务人,那么对于债权人来说将增加了很多负担。他不得不为了防止错误留置第三人的船舶情况发生而加倍的谨慎,在留置前查明船舶的所有权归属,以减少因错误留置而遭受的损失。这样的要求不但费时费力,而且对于债权人来说过于的苛刻和不实际。而且在合同债务人非船舶所有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因不能行使船舶留置权而使债权的不到应有的保障,船舶所有人为最终的合同受益人却不用承担任何责任,这对于作为合同债权人的造船人、修船人、救助人、打捞人的积极性都是一种损害,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

  注:

  ①於世成、杨召南、汪淮江编著,《海商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277页

  ②佟柔主编,《中国民法》,法律出版社,1990年版,第307页

  ③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286页

  ④《1993年船舶优先权和抵押权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Maritime Liens And Mortgages,1993》第七条留置权:“1.每一缔约国均可按照其法律给予下述船舶占有人以船舶留置权:(a)造船厂,以担保与造船有关的索赔;或(b)修船厂,以担保与修船有关的索赔,包括在其占有期间进行的船舶改建;2.在船舶不再为造船厂或修船厂所占有时,这种船舶留置权应予取消,但船舶由于被扣留或扣押的原因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5条“前款所称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船舶留置权在造船人、修船人不再占有所造或者所修的船舶时消灭。”[page]

  ⑤THE “ST. MERRIEL” [1963] vol.1 Lloyd‘s rep 63.

  参考文献

  [1] 於世成,杨召南,汪淮江编著。《海商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2] 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3] 李海著。《船舶物权之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物权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36671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船舶的日常维护保养费用可以行使留置权吗
如果因无因管理对拾得物与物的所有人产生了债权,是可以基于保管而行使留置权的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船舶优先权和船舶留置权受偿哪一个先受偿?
你好,你指的是哪方面的优先权
留置权的成立条件,请问留置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留置权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留置权的成立条件如下: 1、双方必须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2、债权人依合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3、债权和债权人占有财产之间存在牵连关系,债权
民事留置权 商事留置权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留置权是什么意思,什么是留置权?留置权是干吗用的,能具体说下吗?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谁的船舶可以作为留置权的标的
你好,建议详细描述需要咨询的法律问题。
55岁以上的女性,如何补缴社保
缴费单位漏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职工档案;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资料;其他。以个人名
我女儿六岁了。她被一个12岁的男孩猥亵。因为在农村,没有监控,我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猥亵儿童怎么处理要视情况而定,情节较轻微的,可能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较严重,可能属于犯罪。具体处理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
我想问一下在高速公路另一边的车道上撞倒我们车道上行人的事故。我们的责任是什么?
高速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具体责任认定标准如下:(一)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1、追尾碰撞前车的
请问门牙掉三颗,能评残吗?
1、掉三颗牙齿已构成十级伤残。根据伤残鉴定标准:4.10Ⅹ级伤残rd.口腔损伤,牙齿脱落或折断2枚以上,无法安装义齿或修补,影响咀嚼和语言功能;r脱落、折断两颗
重庆九龙坡盗窃案?
法律分析:盗窃罪立案标准如下:1、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应当立案。2、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
重庆产假多少天
一、重庆产假多少天1、重庆产假128天。具体是:(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2)产前可以休假15天;(3)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4)生育多胞胎的,每多
追偿权,证据齐全,找律师开庭即可,岚县法院?
根据我国现行司法实践,追偿程序主要有两种:一是,未经法院审判的案件,连带责任人直接依据合同协议承担了连带责任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行使追偿权;二是,经法院审判的案件
相关文书下载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