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共同担保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保证人和物上保证人都属于保证人,在清偿上不应存在先后次序。针对在保证人与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混合的情况下,《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8条作了规定。该条规定:同一债权

保证人和物上保证人都属于保证人,在清偿上不应存在先后次序。针对在保证人与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混合的情况下,《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8条作了规定。

该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数额。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这一规定,不仅明确了保证人与物上保证人处于同等地位,债权人选择谁承担担保责任是债权人的权利,而且确定了保证人和物上保证人之间享有追偿权。

混合共同担保是对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情况,也就是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混合。关于混合共同担保,《担保法》第28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对这一规定,实践中理解不一,主要分歧在于物的担保的提供人是谁。我认为,《担保法》第28条的规定,应仅指保证和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的情况,而不包括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情况。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物权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91955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混合共同担保中担保人间的追偿
共同抵押是物的连带,以抵押物的价值实现共同抵押债权,而混合担保是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的担保混合。混合担保是对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情况,也就是人的
连带共同担保与混合担保
如果在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在债务人经对方起诉且强制执行仍然不能还款的时候,才可以要求担保人还钱,就属于连带担保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连带共同抵押 混合担保
要看抵押担保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不明,一般认定为连带担保责任
混合担保共同担保的区分
共同抵押是物的连带,以抵押物的价值实现共同抵押债权,而混合担保是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的担保混合。混合担保是对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情况,也就是人的
混合抵押与混合共同担保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混合担保怎么写
各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书,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建议委托律师代写,以避免及减少纠纷。
混合担保与连带共同抵押的主要区别是什么,怎样加以区分
你好,合同履行的主体合同履行主体不仅包括债务人,也包括债权人。因为,合同全面适当地履行的实现,不仅主要依赖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同时还要依赖于债权人受领履行的
什么是夫妻共同混合财产?
你好,没有过诉讼时效就可以向她主张。
公司现金支付工资,怎样投诉?
当公司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
双方自愿发生关系,女方报警到派出所怎么办?
如果属于自愿发生的不会作为刑事案件
微乐花强制下款后怎么办
法律分析:报警。保持冷静,修改所有的密码,不要冲动,抓紧时间报警。强制下款是非法的。套路贷事实上已构成了刑事犯罪。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合同制造流水形成看似合法的借
起诉离婚第三次法院会离吗
第三次起诉离婚不一定会判离,如果当事人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或者是能证明一方有法定准予离婚事由之一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法律依据:《中华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