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同法》在第三方物流合同中的具体适用

更新时间:2014-02-10 17:3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1.第三方物流和第三方物流合同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第三方物流在欧美发达国家诞生。第三方物流从诞生之日起,就以其自身具备的诸多优点而迅猛发展,成为物流现代化的发展趋势。何谓第三方物流?国内学术界尚...

  1.第三方物流和第三方物流合同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第三方物流在欧美发达国家诞生。第三方物流从诞生之日起,就以其自身具备的诸多优点而迅猛发展,成为物流现代化的发展趋势。何谓第三方物流?国内学术界尚无权威定义。国家标准化委员会颁布实施的《2006物流术语》将第三方物流界定为“独立于供需双方,为客户提供专项或者全面的物流系统设计或系统运营的物流服务模式”。物流服务关系合同化是第三方物流的一个显著特点,第三方物流经营者与物流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加以规范的。我们把这种规范第三方物流经营者与物流消费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称为第三方物流合同。有学者对第三方物流合同进行了更为详细的界定:“第三方物流合同是第三方物流服务经营人与物流服务需求商(物品的供方或者需方)之间订立的,由第三方物流服务经营人通过整合自己或者第二方拥有的基础物流资源提供专项或者全面的物流系统设计及系统运营的物流服务,由物流服务需求商支付价款的合同。”[1]

  2.第三方物流合同的法律性质

  第三方物流合同本质上属于民商事合同,根据民商法理论,民商事合同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我国《合同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明文规定的合同都叫有名合同,《合同法》分则规定了十五种有名合同,如买卖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等。另外,我国《担保法》还规定了保证合同、质押合同和抵押合同等有名合同。《合同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都叫无名合同。学理上,无名合同可以进一步分类,台湾著名学者王泽鉴先生将无名合同分为三类:纯粹非典型契约、契约联立和混合契约(混合合同)。鉴于我国《合同法》分则和其他法律目前对第三方物流合同缺乏明文规定,故第三方物流合同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无名合同。因为第三方物流合同涉及的内容相当复杂和广泛,其中涉及委托、运输、仓储、加工等法律关系,而调整委托、运输、仓储、加工法律关系的委托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加工合同都是《合同法》分则明文规定的有名合同(典型契约),因此第三方物流合同是集委托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和加工合同等合同于一身的混合合同。综上所述,第三方物流合同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无名合同中的混合合同。

  3.调整第三方物流合同的基本法律依据

  目前,我国尚未制定专门的《物流法》,调整第三方物流合同的法律法规很多,如《合同法》、《海港管理暂行条例》、《关于商品包装的暂行规定》等。从根本上来说,第三方物流合同是民商事合同,因此调整第三方物流合同的基本法律依据非《合同法》莫属。如前所述,第三方物流合同属于混合合同,其中包括诸如运输合同、委托合同、仓储合同、加工合同等内容,而运输合同、委托合同、仓储合同、加工合同都属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合同法》对上述有名合同都有详细的规定,为第三方物流合同的调整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当然,我们对第三方物流合同的法律调整不能过于机械化,不要误以为只要将《合同法》中有关运输合同、委托合同、仓储合同、加工合同的法律条文简单相加就可以有效解决第三方物流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

  4.《合同法》在调整第三方物流合同中的具体运用

  第三方物流合同的内容涵盖了第三方物流活动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围绕第三方物流活动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均可以接受《合同法》的调整。要想充分有效发挥《合同法》在第三方物流合同中的调整作用,还必须把握好以下几点。

  4.1处理好《合同法》总则和分则的适用关系

  《合同法》在结构上分为总则和分则两个部分,总则部分规定了各种合同的共性问题,如合同订立、合同解除、合同变更、合同效力、合同撤销等。分则部分则重点规定了十五种有名合同的详细内容,如分则对买卖合同、运输合同、委托合同、仓储合同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分则规定体现了不同类型合同的个性。在法律适用方面,涉及具体合同关系的法律调整时,分则规定优先于总则适用。也就是说,在处理具体合同纠纷时,如果讼争合同在《合同法》分则中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则应该直接适用分则的相关规定;如果讼争合同在《合同法》分则中有明确具体规定,则可以适用总则的规定,并参照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到第三方物流合同的法律适用,则要根据第三方物流经营者提供服务方式的合同具体对待。

  4.1.1第三方物流经营者自己完成物流合同所约定的内容

  在第三方物流合同中,如果第三方物流经营者自己直接完成物流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如第三方物流经营者自己直接完成运输合同、仓储合同及加工合同约定的内容,则第三方物流经营者和相关当事人之间就会形成对应的合同法律关系,如形成运输合同法律关系、仓储合同法律关系和加工合同法律关系。在运用《合同法》对上述合同法律关系进行调整时,就可以直接适用《合同法》分则中的相关规定调整,如可以直接适用《合同法》第十七章“运输合同”、第二十章“仓储合同”和第十五章“承揽合同”的规定进行调整。

  4.1.2第三方物流经营者提供的是综合物流服务

  在第三方物流合同中,如果第三方物流经营者提供的综合物流服务,则在这种合同中,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的是一揽子服务,既可能为物流需求者设计并管理物流系统,又可能提供具体的物流作业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很难为这种物流合同在《合同法》分则中找到对应的有名合同,在签订合同、解决纠纷时如单纯依据《合同法》分则规定的有名合同解决,可能会感到茫然而无所适从。这种综合的物流服务合同,其法律性质应该是具有混合合同特征的无名合同,可以在适用《合同法》总则规定的基础上,以物流系统的设计部分适用技术合同和技术开发合同的规定,而对提供的具体物流作业服务部分则根据服务的具体内容分别适用货物运输合同、仓储合同、承揽合同、仓储合同的规定。同时,该合同还具有委托合同的性质,因此,相关规范没有规定的部分,也可参照有关委托合同的规定。

  4.1.3第三方物流经营者通过某种方式将物流作业分包

  在第三方物流合同中,如果第三方物流经营者通过某种方式将物流作业分包给他人或者仅仅提供媒介信息服务,则第三方物流经营者此时实际上并不具有物流合同当事人地位,他们可能处于代理人、居间人或行纪人的法律地位,对第三方物流经营者和相关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法律调整可能要适用《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及《民法通则》关于代理和《合同法》关于委托合同的规定。

  4.2处理好《合同法》与其他法律的适用关系

  法律有一般法与特别法之分,调整第三方物流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很多,除了《合同法》之外,还有《航空法》、《海商法》等法律。相对于其他法律来说,《合同法》是调整第三方物流合同的一般法,《航空法》、《海商法》等其他法律是特别法。一般法和特别法的适用归责是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即当一般法和特别法在调整第三方物流合同法律关系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适用特别法,只有当特别法没有规定时才适用一般法。[2]《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充分体现一般法和特别法的适用规则,该条规定“其他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当《航空法》、《海商法》等其他法律对第三方物流合同有特别规定的,应当优先适用其他法律的特别规定。如《航空法》对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作了特别的规定,《海商法》对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作了特别规定,第三方物流经营者在处理第三方物流合同中有关航空运输和海上运输法律关系时,就应该优先遵守《航空法》和《海商法》关于运输业务的特殊规定。

  《合同法》无疑应该是调整第三方物流合同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依据,但在运用《合同法》调整第三方物流合同时,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合同法》总则和分则、《合同法》和其他法律的适用关系,唯有如此才能充分发挥《合同法》在调整第三方物流合同中的作用。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物流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00275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这个适用于《合同法》吗?
都包括,看你具体的问题来定,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中....合同的相关条款怎样理解
您好: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合同中的条款对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他人合同中的条款对你们是没有约束力的。如果您想提出依据交易习惯,要承担举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请问:(1)在法律适用方面究竟是适用《合同法》还是《税收征管法》及《发票管理办法》,《会计法》?(2
对方拒不开具发票是不妥当的,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但您不能因此而拒绝履行交纳租金的义务。因为不开具发票并不构成对合同的根本性违约。 李正坤律师咨询电话:13
不签合同,不交房租
【法律分析】:1、租户不交房租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租户搬出去。2、承租人拒不搬出的,构成侵权。出租
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会影响应届毕业生的身份?
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
要不要判刑,判多少年?
需要确定涉嫌金额
我的银行卡被异地公安刑侦大队冻结,却又没有联系我,打电话去询问也没人接,或者在通话中?
法律分析:如果当事人的银行卡被异地刑侦冻结,首先需要联系银行,了解相关的情况,看是由于什么原因导致冻结的,可以联系冻结的机关。如果能够提供与案件无关的证据的,可
赤峰改造房屋如何给赔偿
第一:是对房屋本身价值要有一个补偿,根据建筑结构的不同,补偿标准也不一样。第二:是对房屋装修的补偿,这个根据装修成本和使用年限进行评估。第三:是对房屋的附属设施
张家口修建房子怎么样算赔偿
法律分析:不同房屋结构相应的赔偿标准为:(一)砖混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400元,二级每平方米380元,三级每平方米360元;(二)砖木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260
甘孜州改造房屋诉讼程序有哪些
法律分析:纷诉讼要走的程序有:当事人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法律依据:《国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