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走上新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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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决定,从10月起至今年年底,开展为期3个月的司法鉴定执法检查。这是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实施一年来,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司法鉴定执法检查活动。有学者认为,这次执法大检查的根本目的是构建全国统一的司法鉴定新体制。
此前的10月中旬,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正式宣告成立。霍宪丹局长给正在构建的司法鉴定新体制下了这样几个定语:从中国国情出发,借鉴两个法系先进经验,与中国的诉讼制度相结合。
10月20日一大早,北京首诚法医学司法鉴定所所长郭岩来到办公室简单安排了一下工作,就驱车前往北京市司法局,参加一个特殊的会议。会议的名称叫“司法鉴定执法、执业大检查”。与郭一样,整个北京市仅有13名司法的负责人来参加今天的会议。
“我们是按照司法部的统一要求,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司法鉴定执法检查活动。因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实施一周年了。”北京市司法局的欧阳先生对《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说。
记者看到,《司法部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被加上了“特急”标志,这次检查的成效如何,司法部认为有“三个关系到”:关系到司法行政机关的整体形象,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在这‘三个关系到’中,确保司法鉴定体制改革顺利进行,构建全国统一的司法鉴定新体制,才是司法部这次执法大检查的根本目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对记者说。
也是10月20日下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博导卞建林应司法部邀请,参加《决定》实施一周年座谈会。卞教授非常支持和赞成建立全国统一的司法鉴定新体制,认为“统一是《决定》的灵魂”。在这次座谈会上,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霍宪丹有一个一周年工作的汇报。霍宪丹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按照中央要求,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由司法部牵头,政法各机关、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协调、共同配合、共同支持、共同推进,要在明年十七大之前,完成中央确定的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目标。”
新体制的受益者
说起司法鉴定新体制,郭岩认为,他们是新体制的受益者。“2003年的时候,我申请到了一个课题,叫《颅脑损伤司法鉴定标准与临床医学诊断标准一致性研究》,首都医学发展基金给了10万元经费。多年来我们一直给有关部门出具专家意见书,有关部门根据我们的意见书出具司法鉴定结论,所以从2000年开始,我就想,我们为什么不能自己建立一个司法鉴定机构?这样不仅能给医院带来效益,还可以拓宽医院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