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分期付款保证期限的起算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对于分期付款的担保(连带担保)期限如何起算,在目前的理论界有着较大的分歧,司法实践中的观点争议也很大,所以对这个问题在法理上进行认真的剖析,得出统一的结论是有着

  对于分期付款的担保(连带担保)期限如何起算,在目前的理论界有着较大的分歧,司法实践中的观点争议也很大,所以对这个问题在法理上进行认真的剖析,得出统一的结论是有着很重要意义的。所谓分期履行债务合同是指债务人在一定的期限内分期等额或者不等额地履行对债权人的特定义务,这种合同往往是单务合同,债权人处于一种期待的状态中,其权利得以实现具有较高的风险度,而担保人则是对这种风险度以个人的财物或信用进行担保,确保债权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对于担保期限约定不明的担保合同,担保法规定,担保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担保期限为六个月,这一点很好理解。关键问题是分期履行债务其债务的履行自然是分期计算的,期到付款无可非议。那么无约定的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如何起算呢?有两种观点:一是与主债务履行一致,就是说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与分期履行债务的时间相结合,担保人就分期履行债务的每一笔债务单独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从每一笔债务应履行的时间开始起算,往后六个月。另一种观点是由于担保合同未明确约定,从保护债权人的角度出发,担保人所承担的担保应是对整个债务的全部进行担保,故而担保期限亦应从整个债务到期后计算。

  对于这两种观点,认为担保期限应从整个债务到期后计算的主要理由为:此类担保合同的债务人虽然是分期履行债务,但就担保人而言,合同未明确约定其担保的具体期限和方式,故而担保人对整体债务的担保没有以合同条款的形式加以明确,其义务的履行没有以约定的方式明确加以要求,从保护债权人利益的角度出发,要求其在合同整体债务结束始一并承担担保义务并无不当。

  而笔者的观点则是同意第一种观点,就是对于此类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应与债务人分期履行债务的期限相一致,也就是说,不应在整体债务到期后计算担保期限,而应是就分期履行的债务每一笔单独计算其担保期限,下面将进一步加以分析。本文由合肥律师整理

  首先担保合同是从合同而债务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具有从属性,这种从属性决定了债的担保不能离开一定的债权而独立存在。那么既然作为主合同的债务合同是分期履行之债,也就是说从权利和义务双方而言整体之债的履行是分割的,各期之间相对独立和分裂的。这种独立和分裂表明分期履行之债因合同的约定而被时间性的个体化,在一定的期限内各期之债均为独立存在的个体之债。此时由于担保的约定不明,显示出担保人对债务的担保亦因担保的从属性亦分裂为各自独立的对相应期限内个体债务的分别担保。

  其次,对于分期履行债务合同的债权人,当前期债务到期后债务人不正常履行时,其可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也可以向连带担保人主张权利,此时无论是债务人还是担保人都应当履行。当然债权人也可以等到整体债务到期后一并主张,只要未超过诉讼时效和担保期限。由此可见作为债权人他对自己权利行使的方式是可以有选择性的,只要这种选择不会导致对方援引法律的抗辩并获得法律的支持。作为债权人要求担保人按期实现担保责任时,担保人没有任何法律条文来为其进行抗辩,也就是说其必须履行;而在以总债务到期来起算担保期限的情况下,对于以分期来计算实际已超过担保期限的部分债务,却又以其应对全部债务进行整体担保为由而剥夺担保人的抗辩权是显然不公平的。

  再者,在无担保的分期履行的债务合同中,目前司法界占主导意见的观点是,债权人应按期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若是由于权利人对自身权利的怠于行使,在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之时,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部分债务,应不予支持。这是因为由于债权人不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使得债务人由于时间的原因在法律上获得免除义务的效力,这也是法律上时效的法理意义。同理,对于有担保分期债务权利的行使亦遵循同样的法律精神。那么如果我们仍认为对债务的担保期限是从总债务到期后计算,那就会出现主债务已经不获得法律支持(时效原因),而担保人仍需承担担保责任的可笑现象。

  最后,担保期限分期来起算,可以起到对债权人及担保人的双重保护的意义。一旦债务人出现不按期履行债务的情况,债权人及时通知或追索担保人,那么担保人自然亦会尽力督促债务人,确保其良好地履行债务;同样担保人通过自身的积极参与,既保证了债务的正常履行,又不至于出现自己被债权人主张之后却无从追偿的现象。而我们目前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很多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找不到债务人的现象。

  诚然从目前法律法规及司法现状和普通民众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来讲,要求担保人就整体债务在债务全部到期后承担担保责任并无不当,但无不当并不表明其就是合理甚至优越。

  由于当前中国的司法现状及诚信状况,加大对债权人的保护是无可非议的,但这种保护应是符合立法精神和内涵的,对任何一个权利进行滥度的保护都是对相对者权利的损害。在合同法中债权人债务人及担保人的人格是平等的,只有其权利受到侵害后才能通过法律救济的途径得以保护,而且这种保护也必须符合法的公平本质。如果我们还是机械地以保护债权人以理由,在诉讼中支持债权人所主张的担保人应对全部债务进行整体性担保,看似这样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但在现实中,又大量存在着按期履行债务,按期承担担保责任的现象。虽然中国不存在司法造法,但这种严重的不和谐,必然会成为一个笑柄,而法律存在两种判断标准是极不严肃的。本文由合肥律师整理

  任何法律的立法及法的实施都必然会产生一个指引作用,这种指引使普通民众在法律价值的引导下因趋利避害的心态去决定自己的行为。无限的扩大债权人对担保人的权利伤害了担保人的权利,必然使更多的人不敢去为他人进行担保,不利于更好地建设良好有序、诚信和谐的市场经济。严格债权人实现担保债权的要求,也是从法律意义上对其保护自身权利意识的一种提高。在法律上过多的保护只能催生更多的弱者,也是对相对人的一种不公平。

  在笔者所阐述的这种担保债权得以实现的方式下,就给了债权人更多的通知告知的义务,这样作为担保人可以对自己所担保的债务履行状况有一个比较明确的了解;同样由于担保人的积极介入,反过来对于促进债务人正常履行债务也是很有好处的,也有效地保护了担保人的权利。

  现代社会,市场经济高速发展,对于诚信的依赖度必然会进一步加强,第三人对债务的担保更多的是建立在三方共同诚信尊重的基础上。法律上更明确清晰地确定三者的权利与义务,对于整个社会诚信的建立也具有积极意义。[page]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债权债务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59077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期限是多少
需要看到担保合同后才可以确定
保证期限为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起是为什么啊
你咨询的是保证的时效,还是保证的期限?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贷款到期以后保证人的还款期限?
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同,保证期限也不一样,具体情况看贷款合同约定
我的健身房合同不是我的真名合同还有效吗?
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且是双方意思表示自由、真实即可,有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即为有效
你好,离婚开庭前的调解的判决书好久下来楼
法律分析:法院开庭后多久出判决书,并没有法律规定开庭后几日内应当下达判决,只是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开庭审理后下判决书的时间是没有规定的。都没有规定开庭后几天之
请问一下你是南通的仲裁律师吗?
仲裁由当地仲裁委受理,其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诉讼由法院受理,监督机构是检察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