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一方欠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夫妻生活中,也常会因为一些夫妻债务问题引发矛盾,为了更好的解决矛盾,我们需要对夫妻共同债务有所了解,我们知道,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所欠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婚姻期间一方欠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婚姻期间一方欠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姻期间一方欠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看是否用于共同生活。

  1、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配偶要承担偿还责任。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婚姻期间一方欠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这里的共同生产、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议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十九条第三款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婚姻期间一方欠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的相关内容,在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分中,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若是一方欠债是用于自己个人,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个人承担,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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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不需要补签,共同债务,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决生效后可申请执行。
但汽车贷款一直是我在银行还款的记录。我可以要求他赔偿我吗?
你好,如果是以您的名义贷款的,您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您偿还后可向对方追偿
夫妻间属于个人债务的有什么?
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的有: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用于个人且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
老公贷款买厂房如果我不签字离婚的时候我需要还贷款吗
如果贷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贷款用于共同生活,需共同偿还
男方说自己离婚了,并用用离婚证为我女儿做担保买楼房,现在我女儿怀孕了,现在他不离婚,男方不给
你好,你的问题看到了,这个事情有些复杂,可以直接起诉对方,主张赔偿和补偿,其中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补偿,尽快联系我,我们沟通后我帮你具体分析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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