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诉讼时效与权利最长保护期间的关系

更新时间:2012-12-19 07:5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国《民法通则》对于时效制度的规定主要有三种情形:(1)一般情况下为2年,即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2)特殊情形下有的为1年,例如身体

  我国《民法通则》对于时效制度的规定主要有三种情形:(1)一般情况下为2年,即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2)特殊情形下有的为1年,例如身体受到伤害的或寄存财物丢失,有的为60日, 例如《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自权利被侵害起超过20年的,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法院不予保护,这种时效被称为权利的最长保护期。

  在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适用的比较多的是普通诉讼时效,如果遇到法律规定特殊诉讼时效的情形,则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适用特别诉讼时效。而权利的最长保护期条款则很少被法院援引。

  笔者在实践中曾遇到某基层法院适用权利最长保护条款的情形,案情比较简单:在一借贷纠纷中,原告要求被告还款,被告提出原告主张已超过2年诉讼时效,原告没有证据表明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到起诉时(超过2年)曾经向被告主张过权利。最后,该法院判决原告胜诉,理由是原告主张虽然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但并没有超过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因此被告仍然要履行债务。判决后,被告没有上诉。

  该判决显然是有问题的,法官能否在诉讼时效超过2年之后援引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条款,如果这样的话,那么民法中普通时效(包括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岂不成为虚设?按照该判决的逻辑,普通诉讼时效与权利最长保护期限的规定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冲突。不言而喻,这个判决破坏了民法体系的内在和谐。

  那么应该如何理解普通诉讼时效与权利保护的最长期限之间的关系呢?笔者认为,从审判实践看,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属于"冷条款",即属于很少被适用的条款。该条款适用应该有明确的条件,就是只有满足权利被侵害的时间超过20年的情形才能被援引,而不能理解为只要权利被侵害没有超过20年权利就应该得到保护,否则势必造成法律体系的内在冲突。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民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41467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诉讼时效与权力
可以;但是证据要有
保证期间保证诉讼时效期间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之间的关系
问题没有陈述清楚,应该详细陈述案情,以便于分析。
20年最长保护时效没过,那在胜诉权丧失的条件下,法院怎么保护我的权利?
丧失胜诉权,也就是不再受法律保护。法院依据法律办事,还保护你什么权利。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保护自己的权利
除非是你强行将她带走的,否则谈不上违法的问题。但从常理而言高中生为恋爱而如此的确难以让人接受。以你们的年龄还谈不上在一起的问题。
民法典关于期间法定的规定
民法典关于期间法定的规定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期间计算方法是什么
期间计算方法是什么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电话号码被公安机关涉嫌诈骗停机封号,如何恢复使用
向反诈骗机构沟通申请,看怎么样才能解封
三户联保其中两以清另一户死亡了怎么办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根据具体协议主张责任
你好,工伤多年己致残的还能从新立案吗?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可以直接起诉法院。超过事故发生后一年内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伤者职工可以直接到法院发起民事诉讼,要求单位支付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
恋爱期间怀孕,男生提分手了
法律分析:恋爱过程中双方发生了两性关系,通常情况下,只要不是在被强迫情形下所发生的,均属于双方自愿、自主,无法给予孰对孰错之判断。对于具有完全民事法律之行为的成
把人车胎扎了拘留了10天出来还用赔偿损失吗
法律分析: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