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
更新时间:2012-12-19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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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申请人:(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被申请人:(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申请人收到贵院(年份)经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对该
申请人: (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
代理人:姓名 工作单位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收到贵院(年份)ΧΧΧ经初字第ΧΧ号《民事裁定书》。对该裁定书冻结申请人银行存款ΧΧ万元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根据以上事实,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年份)ΧΧΧ经初字第ΧΧ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作出变更裁定解除已被提走的ΧΧ万元货物存款的冻结,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由于申请错误造成申请人的经济损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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