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错过债权申报时间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2-12-19 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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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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