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更新时间:2014-01-22 11:3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2013年1月,江某到正规的两手车交易市场以300元的价格某买了一辆八成新的自行车,该自行车市场价500元。2013年2月,江某骑车出行时,邓某发现正是自己一个月前丢失的那辆自行车,遂要求江某归还车辆。争执后...

  2013年1月,江某到正规的两手车交易市场以300元的价格某买了一辆八成新的自行车,该自行车市场价500元。2013年2月,江某骑车出行时,邓某发现正是自己一个月前丢失的那辆自行车,遂要求江某归还车辆。争执后,两人一起前往二手车交易市场,老板称这辆自行车确实是一男子曾以150元的价格转卖给自己,但其并不知情是男子盗窃所得。邓某要求江某归还自行车,但江某坚持认为已经善意取得该自行车的所有权。

  【意见分歧】

  第一种观点认为,盗赃物不应适用善意取得。我国法律严格禁止销售和购买盗赃物,即使买受人购买赃物时出于善意,也不能取得对该物的所有权。并且从我国的立法政策以及民众情感来讲,也应认定盗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

  第二种观点认为,最高人民法院于1958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知情的买主买得的赃物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的处理意见复函中,已经承认了对盗赃物有条件地适用善意取得。

  【分析】

  笔者支持第二种观点,江某善意取得该自行车的所有权。

  关于盗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各国立法规定基本相似,即盗赃物原则上不应适用善意取得。我国《民法通则》对盗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虽然未予以明确规定,但1958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知情的买主买得的赃物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中提到:不知情的买主买得的赃物,如果是从市场、商店等合法买得的,应认为已取得所有权。不知情的买主买得的赃物,如果不是从市场、商店等合法买得的,不能取得所有权。其所受损失,可以斟酌具体情况由失主和不知情的买主分担。通过该复函可知,对于盗赃物我国已承认可有条件地适用善意取得。

  我国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构成善意取得需要满足如下条件:第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第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第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上述是一般情形下的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但对于盗赃物适用善意取得还应满足另外两个条件:买主并不知情该物为盗赃物;该盗赃物是从市场、商店等合法买得的。结合本案来看,首先,江某从二手车交易市场以3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八成新的500元市场价的二手车,符合正常物品交易的价格,且二手车老板本身亦不知该自行车为盗赃物,那么可以认定江某并不知情。其次,江某是到正规二手车交易市场购买了此辆自行车,理应认定为从市场合法购买。此外,也符合一般情形下的善意取得构成要件,因此可以认定江某善意取得了该自行车的所有权。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民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11450
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被盗的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如果没有合法票据,没有正当手续,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就不属于善意取得。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赃物和遗失物是否适用善意占有制度
你好,如果不知是赃物,又经合法途径取得,可以适用善意取得。
谣言构成犯罪,不知道自己说的是谣言吗?
你好,如果情况属实,可以维权
解决民事纠纷最有效的方法是什么?
民事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1、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3、仲裁。将纠纷提
购买拼多多假货,我该怎么办?
建议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前女友在一起的时候要求买黄金戒指,后面在我喝醉的情况下用我的手机私自给她转了账,请问怎么处理好
自愿转账报警有用。自愿转账后,如果发现被欺骗或对方非法占有,可归属于诈骗,应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警之后,公安机关对该案件予以立案侦查,就有追回财物的可能。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