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权与名誉权的侵权构成要件不同

更新时间:2012-12-19 07:4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名誉权侵权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就是侵权事实必须为受害人以外的人知悉,这是因为名誉是公众对特定人的评价,这种评价无论从内容上还是从形式上都具有一定的社会性,这种评

  名誉权侵权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就是侵权事实必须为受害人以外的人知悉,这是因为名誉是公众对特定人的评价,这种评价无论从内容上还是从形式上都具有一定的社会性,这种评价的内容既源于主体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表现,也源于公众的社会观念,同时,这种评价可能通过一定范围的大多数人的公开表示而直接体现出来,也可能通过公众的舆论和议论间接体现出来,还可能通过人的赞扬、批评等方式表现出来,但是,无论哪种表现形式,都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离开公众的社会反映就无所谓名誉。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必须为受害人以外的人知悉,才能导致对受害人的社会评价的降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可见,在审判实践中,“造成一定影响”是构成侵害名誉权的基本要素。造成一定影响,则必须为受害人以外的人所知悉,不被受害人以外的人所知悉,就不构成对名誉权侵害。因此,名誉作为第三人对特定民事主体存在价值的社会评价,其社会性质是无庸置疑的,而是处于某种封闭的、秘密的和孤立的状态,那么该事物显然不具有社会性。无论是对名誉权的法律保护还是探讨损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与法律责任,都必须考虑其所应当具有的杜会性,如果离开了社会,就谈不上保护公民名誉之必要,也谈不上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问题。

  而通奸行为则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不具备名誉权侵权的这一构成要件。通奸行为同侵害名誉权的侮辱、诽谤等行为相比,具有明显的自身特殊性-隐蔽性、秘密性,通奸行为基本上都是在极为秘密的情况下非公开进行的,大多数通奸行为都是仅由通奸双方当事人自己知道,甚至无过错的配偶一方都不一定知道通奸事实,更不用说让社会公众知晓和了解了。尽管近年来通奸呈公开化趋势,但是公开通奸,让社会公众知道其奸情的依然为数极少。在通奸行为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秘密性的条件下,认定第三人与配偶一方通奸构成对无过错配偶一方名誉权的侵害是极为困难的,因为侵害名誉权的最为关键的构成要件是侵权行为必须具有社会性,为受害人以外的第三人知悉,而通奸所独具的秘密性、隐蔽性则正好与侵害名誉权的这一构成要件相差甚远,因此,认定通奸行为侵害受害人的名誉权不仅不合法理,而且也不符合法律关于名誉权侵权构成要件的规定。名誉权的社会性要求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作为一种民事违法行为,应当是也只能是公开场合所为的一种行为。不可否认第三人与配偶一方通奸,无过错配偶一方会感到羞辱、愤怒,精神上会极度痛苦,据此,有的学者认为这种羞辱、愤怒和精神上的痛苦会造成受害人的人格毁损和社会地位降低,他们由此得出结论:通奸行为侵害了无过错一方的名誉权。对这种主张,笔者不敢苟同,通奸行为必然使无过错配偶一方感到差辱、愤怒,但这种羞辱、愤怒乃是受害人自己的内心感受,即前文已论述的名誉感。这种内心感受是受害人自己内心的主观反映,是自己对自己价值的内在评价,存在于受害人的主观世界中,仅为自己感知。这种内心感受并不是公众对其社会地位、品质等的社会评价,通奸行为固然可以使受害人的这种感情受到侵害,但这种侵害未被他人知悉时,显然不会降低公众对受害人的社会评价,不会影响到受害人的名誉,更不会侵害其名誉权。[page]

  当然,笔者主张通奸行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具有隐蔽性、秘密性,不构成对受害人名誉权的侵害,但这并不意味着在特定条件下通奸行为不会侵害受害人的名誉权。例如,甲某与乙某系同村村民,甲某之妻丙某与乙某通奸多年,村里人对此议论纷纷。本案中,乙某的行为不仅侵害了甲某的配偶权,同时还侵犯了甲某的名誉权,构成了甲某配偶权和名誉权的双重侵犯。首先,乙某与甲某之妻通奸多年,侵犯了甲某的配偶权,理由已如前述;其次,乙某与甲某之妻通奸多年,为村里人所知悉,造成了社会公众对甲某的社会评价降低,当然侵犯了甲某的名誉权。因此,甲某有权提起配偶权侵权之诉和名誉权侵权之诉,要求加害人乙某、丙某赔偿其精神所遭受的损害。据此,笔者认为,如果第三人与配偶一方通奸,但是通奸事实是秘密的,不为他人所知悉的,没有造成社会影响,即使配偶一方蒙受精神痛苦和打击,也不能认为通奸行为侵害了其名誉权,这种情况下,无过错配偶一方有权提起配偶权侵权之诉,如果第三人与配偶一方通奸,其通奸行为是公开的或者通奸事实己为公众知悉,或者第三人以侵害配偶一方为目的,与其配偶通奸,并四处张扬通奸事实,故意毁损配偶一方的名誉,那么通奸行为不仅侵犯了配偶权,而且还侵犯了名誉权,受害人可以提起配偶权侵权之诉和名誉权侵权之诉,寻求法律的保护。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民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97103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我想咨询一下名誉权侵权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您好!如果您的同事在您身后说您坏话导致您单位同事不跟您玩的情况是属于故意的诽谤或者是侮辱的行为,而且这样的行为造成了您的社会评价急剧下降。那么就可以认定您同事构
姓名权侵权的构成条件
一般有这两种: 1) 盗用他人姓名:这是指未经本人同意‌,‌擅自以该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者从事不利于姓名权人、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是否构成姓名权侵权及名誉权侵权?
第一: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第二: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
如何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不作为
你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十多天前,孩子们在社区里骑自行车撞到了一位老人。交警找到了我们,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你好,可以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向肇事者索赔。
在校谈恋爱被抓会被开除吗
学校有权根据相应的规定进行处分
你好,吃低保得人骨头断了住院报销多少元
你好,申请低保需要提交一下信息:1、低保申请书、承诺书、授权书;2、身份证、户籍索引复印件(原件备查);3、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4、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
怎么发不了图片?院方说现在要第三方出决定才赔16万
晚上好,这个情况是可以协商约定啊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