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财产执行中的权益分配与衡平

更新时间:2012-12-19 07:3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人民法院所采取的执行措施,通常情况下只是针对单一所有权结构下的财产及权利,而实践中,还很多财产是以复合所有权形态存在的,即多人共同拥有某一财产。对这类共有财产

  人民法院所采取的执行措施,通常情况下只是针对单一所有权结构下的财产及权利,而实践中,还很多财产是以复合所有权形态存在的,即多人共同拥有某一财产。对这类共有财产中被执行人的权利或份额能否在执行程序直接执行,以及如何执行,现行民事诉讼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都没有作出系统规定,不可避免地造成理论上的诸多困惑,成为当前司法实践中的难题。本文试从理论与实务两个视角对上述问题略作分析,针对共有财产的变现、其他共有人购买优先权的保护等具体问题,探讨如何规范共有财产的执行程序,平衡保护当事人、案外共有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一、共有的概念及形式

  (一)共有的基本概念及特征

  共有是社会经济生活中大量存在的财产形式,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就同一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的法律制度,抑或复数的个人就同一标的物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的法律状态。民法意义上的共有是指某一财产的所有权由两人以上同时享有,而不是某一财产上存在两个以上的所有权、并分别属于不同主体,因此,共有并不违反“一物一权原则”。“当我们说一个所有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特定物,并不是说一个特定物之上的所有人不能为多人,事实上数人对一物享有所有权,并不指所有权也成为多重所有权,所有权仍然是一个,只不过主体存在着多人而已。”这正是共有财产执行之所以相对复杂的原因之一:当被执行财产是特定的、唯一的、整体的,而被执行人只是部分所有权主体,对该财产的处理,必然牵涉到其他所有权人的利益;同时,如果执行法院对被执行人在共有财产中的权益或份额采取处分性的强制执行措施,很可能产生将基于身份关系成立的共有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因此执行须尤为谨慎。

  共有是同种类或不同种类的所有权的联合,它并不是一种独立的所有权。根据我国的民法理论,共有的法律特征主要有:1、主体多元化。共有的主体不是单一的,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两个以上主体对同一物共同享有一个所有权;2、客体方面,共有物的所有权是单一的,共有的客体既可以是独立物,也可以是集合物,但所有权不能从量上进行分割,不存在“部分所有权”的概念,多个主体对共有物共同享有一个完整的所有权,各个共有人的权利及于共有物的全部;3、内容方面,共有人对共有物或平等或按份地享有权利,权利的行使并不完全独立,在许多情况下要受全体共有人的意志,及其他共有人利益的制约。

  共有的对象一般为所有权,但我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五条还规定:“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同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参照本章规定。”由此可见,共有的范围不限于所有权,还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这在学说上称之为“准共有”。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民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43946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婚后财产离婚分配权益
房子是你们婚后购买的的,属于你么的共同财产,你有权要求分割 一般的产权。协商不成,建议你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财产。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执行财产分配
要有证据证明有虚假诉讼才行。
执行财产分配
按规定违约金可以参与财产分配。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房产利益分配
怎么签订协议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租的地是不能建房的。
回来加工排线感觉被骗了,怎么办
建议你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净身出户。月收入3000多元。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你好,申请公租房要去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的住房保障窗口处办理,并且申请人还要携带相关资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登记,填写公租房申请表。
16岁在外地需要什么东西
你好,需要准备起诉状和委托书
三户联保其中两以清另一户死亡了怎么办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根据具体协议主张责任
你好,就是我朋友群视频被别人转发到其他群怎么处理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可以起诉对方的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