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①填写完整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表》。
②本人或父母申请。
③单位证明或学校证明。
④变更人员变更前的户口页。
根据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公治[2002]74号)精神,对父母离婚,未成年子女姓名变更的,要父母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报分、县(市)局批准变更。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
根据公安部《关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未成年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公治[2006]304号)的要求,对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应当区别不同情形,准予当事人及监护人凭相关证明办理姓名变更手续.
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①申请人书面申请。对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自主决定本人姓名变更的,应由本人到派出所当面提交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对其中不具备自主决定条件的,以及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姓名变更,提交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书面申请。书面申请的空白处还应有子女本人已同意变更姓名的亲笔签字。
②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工作单位证明或村(居)委会劳动收入证明。
③未成年子女、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居民身份证(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④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结婚证(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⑤父母一方亡故,亡故一方其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⑥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双方单位证明,无单位的要出具村(居)委会证明。
⑦填写《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表》一式两份。
派出所受理后,上报、县(市)局审批。
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在受刑事处罚的人,以及正在劳动教养的,一律不准变更姓名。
持新旧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居民身份证证号证明函”,没有旧证复印件,也要提供够证明你以前的身份证号码的其他证件
居民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
姓名:XXX 性别:XXX 民族:XXXX 出生日期:XXX年XX月XX日 家庭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变更前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 变更后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 注:此证明必须同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从XXXX年XX月XX日启用至XXXX年XX月XX日
年月日
XXXX公安局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确实有错误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更改申请,附相关法合性证明材料,通过审批程序批准后更改。
相关规定:《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在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实行身份证制度初期,公安机关为办证群众编制了15位的居民身份证编号,由于当时技术手段落后,编号工作完全采用手工操作,由此产生了一些重号、错号,客观上来说具有一定的不可避免性,尤其在身份证号码从15位升至18位过程中,手工管理造成很多重号问题。发现身份证号码重号后,要及时的到相关部门反映并更改,以免给以后的生活带来麻烦!身份证编号的意义:前六位是代表省市县,接着八位是我们的出身年月日,最后四位中的前三位是根据前面的相同的情况下进行编码的,最后一位是根据前十七位的号码各乘以一个系数求和再除以十一所得的余数,作为一个效验码,防止重号。
一般情况下身份证信息有误的大多数是以前制度出现错误导致的,所以想要更正的可以拿着旧的身份证到当地的公安局办理新的身份证就行了。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身份证变更证明需要哪些材料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