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拒绝结婚登记 男方起诉获返彩礼
更新时间:2014-12-24 14: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小梁与小黄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并互留联系方式。经过一段的时间相处了解,双方就开始张罗婚礼事宜。婚礼如期举行,当天小梁按农村习俗给了妻子小黄彩礼10000元和一枚戒指。举行婚礼后,双方在生活上经常因一...
小梁与小黄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并互留联系方式。经过一段的时间相处了解,双方就开始张罗婚礼事宜。婚礼如期举行,当天小梁按农村习俗给了“妻子”小黄彩礼10000元和一枚戒指。举行婚礼后,双方在生活上经常因一些琐事吵架,互不能相让,理解包容对方,且小黄以种种理由拒不与小梁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最后,小梁向法院提交一纸诉状,要求小黄返还彩礼和戒指。
本案经过法院开庭审理,并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法官的说法析理,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小黄同意返还10000元彩礼和戒指。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民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